第十八課

耶利米書

經文: 耶利米書32:1-33:26

主題: 確立新約(第32章)

確定國家復興(第33章)

重點: 對神的信心

大綱:

拾伍. 應許未來的復興(30:1-33:26)

四. 確立新約(32:1-44)

1. 耶利米的境況(1-5)

2. 神命令買地(6-15)

3. 耶利米的禱告(16-25)

4. 神的回答-懲罰是正義的(26-35)

5. 神應許復興(36-44)

五. 確定國家復興(33:1-26)

1. 應許將來的健康、饒恕和喜樂(1-9)

2. 應許將來的讚美和敬拜(10-11)

3. 應許再給他們真正的牧者(12-13)

4. 應許大衛後裔坐以色列的寶座(14-18)

5. 應許將實現他的允諾(19-26)

介紹

在神通過耶利米作的對以色列和猶大令人難以置信的應許之後,看來耶利米似乎需要一些確據來證明神所說的將會實現。在亞拿突買一塊地(第32章),和神對應許的再確認(第33章),都是神來說服耶利米相信他所說的話是真實的。第32、33章結束了耶利米書安慰的部分。在第34章,耶利米回來講述耶路撒冷滅亡前(586 BC)的發生的事件。

觀察和註釋:

新約的證實(32:1-44)

當我們讀第32章時,幾乎可以認為是耶利米懷疑神是否會復興國家。但基於耶利米一貫所持守的信心,這章更像他是在表露關心神將如何在面對將要發生的事件中,完成他的應許。

耶利米的境況(32:1-5)

1. 難怪耶利米會有疑問!不僅耶利米是在考慮近期的復興,而且耶路撒冷城正在尼布甲尼撒的圍攻之下(587 BC),耶利米也因為預言了審判而被西底家關在監獄裡。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先知耶利米囚在護衛兵的院內,在猶大的宮中;因為猶大王西底家已將他囚禁,說: 「你為什麼預言說,耶和華如此說: 『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32:2-3)

神對耶利米所說的關於未來的復興,在眼前的災難臨頭的關頭,似乎都是空穴來風,復興將如何進行呢?正是在這段經文中,神使耶利米放心,並向耶利米證實了他的話。

神命令買地(6-15)

2. 神通知耶利米,有個親戚要來監獄看望他,告訴他在他的家鄉亞拿突買一塊地。

「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 『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這地,是合乎贖回之理』。」(32:7)

這節經文暗示著耶利米是困惑的。因為此時買一塊已被尼布甲尼撒奪取和控制的地,是毫無道理的。很快,他的親戚就來了,正如神所說的。我們不知道為什麼這塊地要賣掉,但耶利米作為血緣最近的親戚是有權(或者有義務)買這塊地,使之保留在家族裡(利25:25-28)。

3. 當他的親戚來了,是對神所揭示的意願的證實,耶利米的回應很簡單:

「我耶利米就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我便買了那塊地。」(32:8,9)

就是沒有這恩慈的、外部的證實,耶利米對神清楚的命令的態度也是順服的,不論是否覺得有道理。

4. 耶利米辦理了需要的所有合法的手續,來得到土地的擁有權。

o     他付了錢

o     他在證人面前簽署封存了契約(32:10-11)

在神的命令下,為安全起見,耶利米讓他的秘書巴錄把契約「放在瓦器裡,可以存留多日」(32:14)。

5. 為什麼要買一塊地呢?耶利米在32:15中提供了答案: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 『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32:15)

神讓耶利米經歷這個過程,是作為在未來神定會信實地領百姓歸回的記號和諾言。那時,他們可以作耶利米剛剛作為一個比喻所作的一切。注意,在神對以色列和猶大的計劃中,完全恢復她們的土地是多麼的重要。

耶利米的禱告(32:16-25)

6. 儘管如此,耶利米還不是很有把握在遭難臨頭的時刻買這塊地是一聰明的舉動(32:24-25)。就好像耶利米對神說: 「你說的,不當真吧!」耶利米在32:17中表達的

「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32:17)

那種對神主權大能的信靠,幾乎又在32:24-25被減弱了。

7. 在看神的回答之前,讓我們來注意一下這個美妙的禱告的幾個要點:

讚美神的偉大(32:17-20)

·     他是主權的創造者

·     他是大能的

·     他施慈愛

·     他行公義

·     他是智慧的

·     他行神跡奇事

讚美神的良善(32:21-23)

·     他把以色列從埃及救出來

·     他給他們流著「奶和蜜」的土地

·     他給他們好的誡命,他們卻不聽從

在32:24-25中的經文,就好像不是同一個禱告,而是用大且粗的筆寫著「但是」。

神的回答──懲罰是正義的(32:26-35)

8. 在耶32:27節中,神對耶利米在32:17節中論到神的話作了肯定: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

因為以上聲稱的的確確是真理,所以神可以絕對自信地宣佈他將復興以色列(32:36-44)。但是,神首先提醒耶利米他審判猶太人是公正的,因為他們習慣性地犯罪。

「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雖從早起來教訓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受教訓」(32:33)

耶利米書32:30-35中,再一次明確地列舉了百姓的罪孽。

神應許復興(32:36-44)

9. 當審判基本完成了的時候(32:36),神再次重申了新約的基本內容(32:37-42),指出新約是單方面的(「我將」)和不結束的(「永恆」)的契約。第42節簡明地概括了這一點: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 『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我也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臨到他們』」

神進一步地提示耶利米,要他買地的實物教導所比喻的是將在復興時所要發生的(32:44)。

第33章接著第32章的思路詳細地描述未來復興的幾個關鍵的方面。

國家復興被確定(33:1-26)

應許將來的健康、繁榮、饒恕和喜樂(33:1-9)

10. 當耶利米還在監獄裡時,神鼓勵他:

「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33:3)

在接下來的第33章,是「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是神在無條件的前提下,他提出他要為他的子民所成就的事。首先,神將賜「健康和醫治,平安和真理」(33:6);其次,神將賜他們繁榮;然後,神將赦免罪(33:8);最後,「在地上萬國面前,喜樂和頌讚神的榮耀」(33:9)。物質的、實物的和屬靈的祝福將是豐盛的。

應許將來的讚美和敬拜(33:10-11)

11. 就在這荒涼的地方,神將從真心感恩的百姓那裡接受讚美和重新開始的敬拜。

應許再給他們真正的牧者(33:12-13)

12. 與目前背道的悲劇背景相反的是一幅未來牧人和他們的羊群寧靜的畫面。這裡描述的可能是真的牧人和羊群的景象,及作為屬靈領袖的牧人。

應許大衛後裔坐以色列的寶座(33:14-18)

13. 早在第23章,耶利米就講述了神信守大衛之約,要有一個公義的王永遠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就是基督;見撒下7:11-16;路1:31-33)。現在,耶利米更具體地詳述這位君王。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33:15)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 『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33:17)

對猶太人來說,應許大衛的後裔坐在寶座上是與土地的應許一樣重要。神的公義將是如此的明顯,耶路撒冷也要認同他的公義(見32:15,16)。

應許將一定實現他的允諾(33:19-26)

14. 神再一次陳述他的應許是無條件的,不會失信他所應許的。神的應許就如日夜和「安排天地的定例」一樣堅定不移(33:25,26)

我們應該認為耶利米這時已經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保證,從而能大膽地宣告神的話。靠著那極大的盼望,耶利米現在回到在耶路撒冷的毀滅之前的當前緊急的事件中。

指導研經題

 耶利米書32:1-33:26

1. 讓耶利米在亞拿突買地是否合乎情理?

2. 是什麼使耶利米順服地行動(照做)?

3. 在這個實物教導中,其背後的中心思想是什麼?

4. 這一買賣的具體象徵是什麼?為什麼詳細地提到法律手續?

5. 買地是否一下就使耶利米得了確信的根據?

6. 你如何看待第32章17節與24-25節間的不同?

7. 審判或祝福,哪一個更準確地描述神的信實?(見32:42)

8. 為什麼對以色列人來說,應許大衛的後裔坐在寶座上是非常重要的?(見33:14-18)

9. 神的應許有多少確定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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