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課

耶利米書

經文: 耶利米書31:1-40

主題: 新的契約

重點: 恢復與神的個人關係

大綱:

拾伍. 應許未來的復興(30:1-33:26)

二. 對民族的復興具體的描述(31:1-26)

1. 關於以色列(北方王國)(1-22)

2. 關於猶大(南方王國)(23-26)

三. 與以色列和猶大的新的關係(31:27-40)

1. 新開端(27-30)

2. 新契約(31-37)

1) 與舊的相比(31-32)

2) 新約的內容(33-34)

3) 新約的確定性(35-37)

3. 新的城(38-40)

介紹

在第31章,耶利米繼續更具體地描寫未來全國性地復興神的子民。他先講了以色列的復興(1-22節),然後是猶大的復興(23-26節),最後講論到神將與以色列和猶大建立新的關係(契約)(27-40)。這個藉著基督的血確立的新契約,有一些當前的屬靈益處,已經在被教會支取著。

對猶太人民族的預言在某些物理和實物方面還沒有應驗。這是很重要的一章。

觀察和註釋:

民族復興(31:1-26)

關於以色列(北方王國)(31:1-22)

1. 耶利米先談到以色列的復興是一點也不令人吃驚的,因為她先滅亡了(722 BC)。在一句一般性地講述耶和華將是他們的神,他們是神的子民的陳述句後,神對以色列作了幾個重要的應許:

·     神將重建以色列,恢復她繁榮的景象(31:1-6)

「以色列的民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31:4a)

·     神將把以色列重聚在這地,她將讚美神的作為(31:7-9)

「我必將他們從北方領來,

從地極招聚…」(31:8a)

·     神將救贖以色列,並再給她富饒的土地(31:10-14)

「他們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

就是有五穀、新酒和油,

並羊羔、牛犢之地…」(31:12a,b)

·     神將以歡喜快樂替代哀愁和流淚(31:16-20)

耶和華如此說:

「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

禁止眼目不要流淚,

因你所作之工必有賞賜,

他們必從敵國歸回。」

耶和華說: 「你末後必有指望,

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

(31:16-17)

注意,耶31:15是如何被馬太福音2章18節引用的。在太2:18中的「應驗」也許不必以預言的形式來理解,而是理解為發生在巴比倫流放時的悲哀情緒也同樣發生了。但也可以認為耶利米的預言既有在耶利米的時代的近期應驗,又有在基督時代的遠期應驗。只是要記住,兩處經文的背景是完全不同的。

2. 最後,關於以色列,有一段勸告,要以色列回到神的面前。

「以色列民哪,你當我自己設立指路碑;豎起引路柱。你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所去的原路,你當回轉,回轉到你這些城邑。」(31:21)

3. 31:22節的最後一部分,是舊約中最難理解的經文之一。

「耶和華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

就是女子護衛男子。」(31:22)

對22節許許多多的解釋是很高超的──或說是指基督由童女所生(道成肉身);或說是以色列將處於極度的平安中,以致一個女子就能「保護」男子──從上下文來看,卻好像是在加強以下這個觀念:即從神總是在尋求以色列,轉到在復興後由以色列渴望地尋求神。「護衛」一詞可以被翻譯為保護,也可以是圍繞,這裡的意思更可能是追求或贏得。對以色列來說,尋求神而不是離棄神,這肯定是一樁「新事」!(見31:61;32章;29:10-14)。

關於猶大(31:23-26)

4. 就如對以色列一樣,神應許猶大全面的復興和更新。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 「我使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他們在猶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這樣說: 『公義的居所啊,聖山啊,願耶和華賜福給你。』」(31:23)

與以色列和猶大的新的關係(31:27-40)

5. 耶利米這段重要的經文提供了有關「新契約」的詳細內容,是神提議與以色列和猶大建立他所創造的新基礎上的新關係。當基督講到「新契約」藉著他所流的血開始實施(太26:27-28;路22:20;來8:6,9:15-10:1,10:19-22),清楚地表明新契約中的一部分還沒有應驗。

這樣,這裡的結構是新約的三個方面。每一個新的方面都以「日子將到」開始(27,31,38節)。這三方面可以分類如下:

新開端           31:27-30

新契約           31:31-37

新的城           31:38-40

隨著經文的展開,我們看到在新約中的某些屬靈的祝福已經在今天的教會中得以實現,而保留給猶太人的地土和物質的和實物的祝福,在千禧年國度中得到實現。甚至在那時,所有的信徒將是這些祝福的間接的受益者。

新開端(31:27-30)

6. 神將在這地上給猶太人一個新的開始,人和牲畜的數量急劇增加(3:27)。就如神是信實地形罰和潔淨以色列的罪孽,他也將信實地「建立和栽植」,跟在審判後的最終是祝福。

這個新約將不是神與一個民族集體之間的契約,而是神與每個人之間的約。在巴勒斯坦地區流傳著有一個錯誤的諺語,就是父債(罪)要子償,類似對出埃及記20:5節的錯誤解釋。以西結書18章清楚地和決定性地駁斥了這個假教義。新約將建立在「每人將因他自己的罪而死,不是他人的」的原則上。實際上,舊約沒有教導那個不正確的教義,而是被可怕地錯解了。

新約是對個人的契約(見約1:12-13和西3:6-7,15-29)。請記住,「舊契約」(摩西之約)沒有代替亞伯拉罕之約(應許),而是與之並行運作,為指導以色列國。新約的建立意味著舊約(摩西之約)的結束,也代表著亞伯拉罕之約的實現,以色列將被祝福,屬靈的祝福流向萬國。

新契約(31:31-37)

7. 在這裡耶利米詳細地寫了對以色列和猶大的新契約所包括的幾個極其重要的方面,作為與舊約的對照:

耶和華說: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 『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31:33-34)

o     神的律法將在他們的心上,而不是在石版上(31:33)(見林後3:1-3;結36:26-27)

o     與神的相交是全面的(31:33)

o     所有的人都將認識(知道)神(31:34)

o     提供對罪的赦免(31:34)〔通過基督的寶血,弗1:7;西2:13-17〕

這個新契約將與神在宇宙中立定的秩序一樣永久長存(31:35-37)。被擄流亡巴比倫是神對猶大違反摩西之約的最後「咒詛」。

新的城(31:38-40)

8. 神也將恢復聖城耶路撒冷的一切的榮美(見31:23)。

在面對審判時,神給出了對未來的盼望,是多麼榮耀的應許啊。

新約與教會之間的關係

在教會時代,神把以色列置之高閣(暫時旁置)(見羅11:11-36),基督在十字架上開始的新約和其屬靈的祝福(罪的赦免、與神的關係、聖靈的內住)都因著信,已實現在今天所有的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身上。在教會被提後,在大災難期間,以色列將再一次成為神所選用的器皿(啟示錄4-19章)。當基督再來後的千禧年國度時,新約中完全的物理與實物上的祝福(也包括屬靈的)將全部實現在以色列和猶大的國土上。新約中大部分的物理與實物上的祝福還沒有實現。所有的信徒都是新約應許的間接的受益者。在永恆態之前,教會和以色列在神的計劃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但他們都享受同樣的屬靈的祝福,這屬靈的祝福是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工作。

指導研經題

耶利米書31:1-40

1. 為什麼神對復興國土和物質/實物的祝福有如此具體地描述?

2. 你能看出耶31:30和結18章是如何更正對出20:5和耶31:29的錯解嗎?

3. 為什麼神要與以色列和猶大立新約?

4. 為什麼舊約(摩西之約)不是充足的?其原來的本意是作什麼?

5. 是什麼使新約成立的?

6. 新約所有的方面都應驗了嗎?

7. 教會與新約有什麼樣的關係?

8. 什麼時候新約將全部實現?

9. 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和新約之間有什麼聯繫?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