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耶利米書

經文: 耶利米書11:1-13:27

主題: 耶利米第四、第五篇講論

重點: 太遲了

大綱:

五. 先知的第四篇講論(11:1-12:17)

[ 違背神的約 ]

一. 猶大違背神的約(11:1-8)

二. 從神而來的審判(11:9-17)

三. 謀害耶利米(11:18-23)

四. 耶利米向神的理論(12:1-4)

五. 耶利米的申訴被神止住(12:5-17)

陸. 先知的第五篇講論(13:1-27)

[ 無用的腰帶 ]

一. 無用的腰帶(1-11)

二. 酒罈擊碎(12-14)

三. 向猶大作見證(15-27)

介紹

耶利米繼續他的講論。首先,他主要論述了以色列違背了摩西的約(11-12章),然後,論述了猶大違反神的約而導致可恥的罪(13章)。耶利米在第13章以腐壞的腰帶和打碎的酒罐的例證來說明他的信息。這些信息很可能是在耶利米早期事工中講論的,當時是約西亞改革的時期,律法書(聖約)剛在聖殿裡被找到。

觀察和註釋:

先知的第四篇講論(11:1-12:17)

猶大違背神的約(11:1-8)

1. 神公正地把導致猶大將來審判的責任定在下事實上:即她不斷地違反她與神在西乃山所立的約(摩西律法或摩西之約)(11:1-7)。這約是神與被救贖的以色列民之間所立的,(見來11:28),因它而建立了一個國家,一個特殊的民族,為著神的特殊目的而分別出來歸給神。但在這約中有附加條件:順服將帶來神的祝福,不順服將帶來神的詛咒(見申28章)。百姓自願地接受了這約,並在神面前同意受這些條件的約束(見出19:5-8)。

神通過耶利米簡單明瞭地提醒百姓,他們破壞了他們的約,他們將收穫他們多年播種罪的自然後果。

神守了他那方面的約,而猶大卻沒有。實際上,就連把詛咒降給猶大(被擄巴比倫),也是神在信守他約中的諾言!從神來的審判,與從神來的祝福一樣,都是神信守他的應許的明證。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一切[詛咒]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去行的,他們卻不去行了。」(11:8)

從神而來的審判(11:9-17)

2. 由於猶大拜偶像並「陰謀」背叛神,神必定以審判回報她。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 「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11:11)

3. 空虛的百姓可以求助於他們燒香供奉的偶像(11:12-13),因此,神指示耶利米停止為猶大禱告祈求,一切都太遲了!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11:14)

實際上,11:15-17暗示了一個國家(或個人)因不斷地犯罪,也許就喪失(放棄)了哀求饒恕和與神修好的權利。

「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作什麼呢?你作惡就喜樂。」(11:15)(和合本)

(新國際版更準確的解釋性字譯:

「既行許多淫亂,我所親愛的,你在我殿中還有什麼權利呢?你作惡就喜樂,聖肉(獻祭的肉)能救你脫離危難麼?」)

謀害耶利米(11:18-23)

4. 耶利米詳細敘述神如何告訴他將面臨對他和他信息的厭棄。實際上,他的生命都受到威脅(11:18-19)。以賽亞對彌撒亞的比喻(賽53:7),也是耶利米此時的感覺,「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11:19)。不稀奇的是,耶利米祈求神為他報仇(11:20)(另外一個降禍性的禱告,參見詩篇35:1-8)。

5. 正是從耶利米自己的家鄉亞拿突人警告他,以死亡威脅要他停止預言審判(11:21),神卻宣告他將懲罰他們亞拿突人(11:22-23)。

耶利米向神的理論(12:1-4)

6. 耶利米再一次基於神的公義與神爭辯。神怎能懲罰以色列,而讓異教的國家繁榮昌盛,免於懲罰呢?(12:1-2)。耶利米覺得自己心是正的,他求神懲罰他們(異教國家)的邪惡(12:3-4)。潛意識裡,耶利米其實是想最後一次救救猶大免受審判,用的方法是:不以神的標準,而以其它國家為標準來衡量猶大的是與不是。這個方法不會成功!

耶利米的申訴被神止住(12:5-17)

7. 神沒有真正回答耶利米的疑問,而恰恰是告訴他情況會變得更壞,對神的先知的反對將會更激烈。

「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累,

怎能與馬賽跑呢?

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

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12:5)

8. 在12:7-13中,神進一步以肯定的口氣說,讓審判猶大的手收回來,已經太遲了。

「我離了我的殿宇,

拋棄我的產業,

將我心裡所親愛的,

交在她仇敵的手中。」(12:7)

(和合本不區分「他」與「她」)

9. 但在宣告審判中,神也應許給欺壓過猶大的外邦人,在審判之後,給他們另一個悔改的機會(12:14-17)。注意,這段經文也許與千禧年國度有關,因它講到猶大(和以色列)被在這塊土地上復國(參見30-31章)。

先知的第五篇講論(13:1-27)

無用的腰帶(13:1-11)

10. 耶利米的下一個信息以所行的作了形象的比喻,他所用的是一根「麻布腰帶」。它可能是一根帶子,或者是圍在腰上的飾帶,或者是一種半幅寬的下衣。不論是哪一種,這個比喻的中心意思是非常清楚的。經文裡沒有把這件事叫異象或異夢,所以,我們必須假定耶利米作了他所說的事情。

11. 神的指示是:

·     買一根麻布腰帶。

·     戴上它,但不要放在水中。

·     往幼發拉底(或伯拉)河去,藏在磐石穴中。

·     過些日子,再去刨出來。

12. 耶利米作了神所吩咐的。不論神的吩咐使他去了幾百里遠的幼發拉底河(伯拉大河),還是幾里遠的伯拉河(兩個都是希伯來文原字的可能譯意),我們不知道。如果是「幼發拉底」河,那就是暗指擄走猶大的國家巴比倫。不管怎樣,想要說明的都是:耶利米是順服的。

13. 當耶利米按神的吩咐拿回腰帶,腰帶已經損壞了,污穢了,腐朽了,於它本身的用處是「完全無用了」。

14. 然後,神提供了對這個行出來的比喻作有實際應用的解釋。猶大,由於她被自己拜偶像和道德敗壞的罪弄污穢了,不再是潔淨得可以緊緊地貼近神,與神有親密的關係(13:11)。細麻是只由祭司穿用的,所以這裡可能指的是污穢的祭司們。對神來說,猶大是「毫無用處」,因為她的罪,她從屬靈意義上不再稱職作:

「…屬我為子民,使我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13:11)

腰帶是為了緊貼身體而穿,而朽壞的,就不得不丟掉。這就是猶大,她不能以她目前犯罪的狀況,來保持與神的親近和事奉。就像腰帶被棄置在荒野裡就毀壞一樣,猶大暴露在無神的世界裡,就毀掉了;。這對猶大和我們是多麼清晰的實際教訓的啊!

酒罈擊碎(13:12-14)

15. 為了進一步形象地描述猶大將面臨的毀滅,神告訴耶利米對百姓說,所有的酒罈都要盛滿酒。但這酒不是猶大所認為的富足的酒(13:12),而是對他們罪審判的酒(13:13)。神將使酒罈相互碰撞,把毀滅帶給這地和其上的居民,無論大小老少。

16. 在13:15-16節中,似乎再一次提供了悔改的機會,但耶和華和耶利米都知道,這些話又被百姓當了耳邊風,注意,在13:18,19節中的時態,「花冠已經脫落了」,「猶大(已經)全被擄掠」

向猶大作見證(13:15-27)

17. 由於猶大使神蒙受恥辱,神將使她在別國中蒙羞(見但以理書第九章,特別是7,8,16節)(13:20-27)。所有這些審判都是猶大應得的,因為猶大的罪在她裡面是如此的根深蒂固,要讓她改變她有罪的習慣,就得像人要改變膚色,或「花豹改變斑點」一樣,實實在在是太遲了。(古實人是在埃及南面的蘇丹,膚色較黑,不可能靠人力變白)。猶大的頑梗之心和對罪的麻木不覺,是無可挽救的。

指導研經題

耶利米書11:1-13:27

1. 當提到毀約時,你最先想到的是什麼?

2. 基督徒是在約中嗎?以何種方式?

3. 順服神得祝福,悖逆神得懲罰的原則,對今天的基督徒適用嗎?如果是,用你的陳述是什麼呢?

4. 是猶大的哪些罪,使神告訴耶利米不要為她禱告呢?

5. 耶利米是如何面對威脅恐嚇和反對呢?

6. 神是如何回答耶利米懇求神審判邪惡的異教國家呢?

7. 以你的話概述麻布腰帶的主要意思。

8. 諺語說: 「豹豈能改變斑點呢?」你能指出經文中引用這話的背景含義嗎?(見1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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