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章  什麼是講道

一、講道的定義

A.聖經中對「講道」一詞的定義

新約聖經中有關「講道」一詞,至少可以找到卅三個不同的希臘字,可見聖經作者們對「講道」有豐富的描寫。其中最主要的有四個字:

1. Kerusso,意思是「宣告」(I preach or I proclaim),說明一個差使代表了一位統治者發言。在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及書信中廣泛地使用此字。施洗約翰(太三1)、主耶穌(太四17;路九60)、使徒們(徒五 42)以及保羅(徒廿八:31)「傳道」時均用此動詞。保羅也在提摩太后書四2囑咐提摩太時,用務要「傳道」。

2. Euaggelizo,意思是「傳福音」(I preach the gospel),是宣揚神的好消息,與Kerusso一字是可替換使用的(路八1;徒八4∼5)。例如:使徒行傳十五 35保羅與巴拿巴所用「傳主的道」。

3. Martyreo,意思是「作見證」(I testify, or I bear witness)。例如:施洗約翰為光作見證(約一7∼18),使徒約翰將神的道「見證」出來(啟一2)。

4. Didasko,意思是「教導」(I teach),重點在信息之目的及內容。主耶穌所吩咐的大使命,吩咐門徒們要「教訓」他們遵守(太廿八20)。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2,及提摩太后書二2,吩咐提摩太要「教訓」人、勸勉人。

此外聖經裡還有其他傳遞神話語的字如:

1. Hodegeo,意謂「引導」、「指教」(to guide or lead)。如使徒行傳八31,埃提阿伯太監邀請腓利來「指教」他。

2. Ektithemi,意謂「講論」(to explain or lay out)。如使徒行傳十八26及廿八:23,保羅對他們「講論」神國的事。

3. Paratithemi,意謂「交託」(to entrust or commit)。如提摩太后書二2,保羅告訴提摩太將他所聽見的,所學習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4. Diermeneuo,意謂「講解明白」(to explain or interpret)。如路加福音廿四 27,主耶穌向前往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從「凡經上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5. Dianoigo,意謂「打開」、「講解」(to open or explain)。如路加福音廿四 四十五「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此外還有:

1. Anaggello(徒二十27),我「傳」給你們(I announce, or I declare)。

2. Anaginosko(提前四13),「宣讀」(I read)。

3. Parakaleo(提前四3),「勸勉」(I exhort, comfort)。

4. Exegeomai(徒十五12),「教導」(I declare)。

5. Laleo(徒二34),「就說」(I speak)。

6. Dialegomai(徒十七17),「辯論」(I discuss, argue)。

7. Phtheggomai(徒四18),「講論」(I utter)。

從以上這些聖經名詞的上下文脈中都可以看出,神的事及聖經的事,是傳道者所獨一要傳講的信息中心。傳講聖經信息有其獨特性,必須以聖經為內容,也惟有聖經是絕對不可少的傳講的內容。

B.聖經中對講道的吩咐

讓我們思想一系列的問題,且認清神啟示祂的僕人講道之目的。

1.為何要講道

講道是主耶穌的吩咐(太十  5),是神所命令的(提後四2),也是使徒們的職責(徒六4)。在四福音書、使徒行傳、書信和啟示錄中,有許多要傳揚神的真理及完成神旨意的命令。使徒們也一再警戒,要以聖經為基礎來傳道。羅馬書十12∼15清楚地教導:人的需要和神的恩惠,要藉著福音的使者,傳給一切有需要的人,讓他們聽見、相信與接受。

以下是學者們對「講道」之見解:

a. 斯托得(John Stott)在《講道的藝術》中開宗明義地說:「講道是基督教最不可缺少的。沒有講道,就失去基督教真理的根基,因為基督教真正的中心,就是神的道。永活的神主動向墮落的人啟示祂自己,藉著最直接的方法—一個字或一些話,傳給了我們。或者說,神選召了一些人,聽祂的話,然後把這些話傳給別人。以上這些真理如果被忽略或否認,人就很難瞭解基督教。」他又說:「講道乃是神所命定的方式,使罪人能夠聽到救主的事,並呼求祂以得著救恩,因為『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林前一17,九16;羅十14∼15)」

b. 神學家史德曼(Dr. Ray C. Stedman)說:「講道是用神所命定的方法來宣告真理,藉此,可以使人知道如何生活。」

c. 桑歌特(W. E. Sangster)說:「講道是把聖經所寫的『道成肉身』之道,用言語表明出來。」

d. 施德西(Bob Stacy)也說:「講道是神的心,藉著祂所選召之人的心,向著人們的心,要求回應。」他又說:「神深信講道,甚至差遣祂獨生子來成為『講道之人』。」

e. 巴刻(J. I. Packer)在《為何要講道》一書中說:「講道之目的是把神的信息和教導傳遞出來,藉著宣告、說服,來喚起人對神有適當的回應。」他又說:「我們是為神說話,並且呼召人來到神前;也是為基督說話,並且呼召人來到基督前。」

由以上學者們之意見,可見講道之重要性及必要性。

2.應當傳講什麼?

傳道應講神的話,也是「惟獨聖經、獨尊聖經」( Scriptura sola and Scriptura tota)(提前四13;提後四2)。神的話,是傳道人受委託所傳的題目,傳神的話是神的命令。因此我們不只要謹守純正的話語(提後一13),並要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要牢牢地守著(提後一14),且要傳揚。保羅在歌羅西書一25簡明地說:「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摩根說:「講道是宣揚神的道,及神所啟示的真理。」

那麼什麼是「道」?「道」的希臘原文為:  roros (Logos),在新約中有很多不同的翻譯:如「話」、「言」、「道」、「事」、「書」、「風聲」、「意思」、「關係」、「規條」等。

「道」字在新約中,幾乎是基督教信息的同義字。「道」就是神的真理,而這「道」又是神的話,是神所給與的道,是基督所賜與的道;也是有關神、有關基督的道。基督教的信息「道」是來自神的,不是人發明的,乃是神的恩賜;這關於神的消息,是人自己不能發現的。所以「道」主要是代表神的話,神自己的啟示,與神的信息。傳道人要傳講的,不是人間的理論、學說,而是神給世人的宣告和昭示,這是神對傳道人的吩咐。「道」的功能異常特別,它有下列幾項功能:

a.審判(約十二48)。

b.潔淨(約十五3;提前四5)。

c.信仰的來源(徒四4)。

d.重生的根本(彼前一23)。

使徒行傳是使徒們傳道的記錄,保羅在使徒行傳中,稱這「道」為「救世之道」(徒十三  26)。並且使徒們也用不同的名稱稱呼「道」,強調「道」所帶給世人的功效。在使徒行傳中使徒們稱「道」為「生命的道」(二28,五20)、「神的道」( 四31,六7,十一1,十二24,十三5、7,十三44、46,十七13,十八11)、「活潑的聖言」(七38)、「神國的福音」(八12,廿24)、「和平的福音」(十36)、「主的道」(十三12、49,十六32,十九10、20)、「救世的道」(十三26)、「赦罪的道」(十三37)、「恩道」(十四3)、「耶穌與復活的道」(十七18)、「恩惠的道」(廿32)、「神國的道」(廿25,廿八23)、「基督耶穌的道」(廿四24)、「光明的道」(廿六23)等。這一切的名稱,分別說明了「神的道」著實有不同的功用。除使徒行傳外,在新約其他書卷中,「道」亦被稱為:「真理之道」(約十七7;弗一13;雅一8)、「生命之道」(腓二16)、「仁義之道(來五13)、「和好之道」(林後五19)、「十字架之道」(林前一18)等。這些均顯示這「道」的豐富及重要。

總之,這「道」能帶給選民得救的信心,使在真理上建造,及在敬虔生活上得著力量與鼓勵(多一  1∼2)。

3.什麼人可以講道?

神的聖徒(路一  70;徒三21;弗三5;彼後一21;啟十八20,廿二6),受命奉差遣,並主所潔淨去傳道的人(賽六6∼13)。以弗所書四9∼10教導,講道這項特殊的聖工,是由聖靈把這些恩賜賜給教會裡的一些聖徒。這些身份不同的工人,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和教師,都是蒙召來作傳道工作的。

「傳道人」的責任是什麼?首先,傳道人應認識他是傳神的話,而不是他自己的話:

「傳道人只是信差,而不是創作者(徒十五  35);他只是一個撒種者,而不是源頭(太十三3、19);他只是報信息者,而非權威(徒廿八31);他只是工人,而不是主人(西一25);他只是屬靈食物之服事者,而非製作人(約廿一15、17)。

以上的比喻都強調信息是「被賦與的」,傳道人只是領受神所托付的。傳道人是在神權柄下的僕人,乃是要傳達神的話。

C.講道的聖經基礎

講道是基督教獨特之處,只有基督教的傳道人宣稱自己是神福音的使者,並敢自稱為天國的大使或代表,且所宣講的即是「神的聖言」(彼前四  11)。達根(E.C. Dargan)在他所著的兩冊《講道史》中寫道:「講道是基督教的要素和特色。」又說:「講道是基督教所獨創的。」

講道起源於舊約,舊約聖經中有兩種基本的講道形式:「啟示性的講道」和「解釋性的講道」。

「啟示性的講道」:首先神向人說話,並啟示及宣告,神要祂的子民領受神話語的勸誡。神在古時多次多方將祂的話曉諭出來,其中又藉著先知說聖言,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耶十八  18)。舊約中充滿了這些「啟示性的講道」,它們正確地把神的信息傳給人。

人類始祖亞當墮落,緣於他不聽創造他之主的話,反而輕信那蛇的謊言。挪亞也曾傳「義道」(用「傳道」一字),把神的公義傳出去(彼後二  5)。神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宣講祂的信息。當神的子民定居迦南後,神不斷地勸誡他們要聽從祂。先知也一再呼喚以色列人要聽從神的話;申命記卅一至卅三章,摩西對以色列人的臨終勸勉亦是「啟示性講道」的例子之一。

約書亞在他的兩篇遺命中,也提出了富「啟示性」及「解釋性」的講道給百姓(書廿三  2∼16,廿四2∼27)。

此外,大衛及所羅門在許多詩篇中用「啟示性」及「解釋性」的講道,闡示了神的性情(詩八、九、十六、廿二、廿三、廿四、卅二、卅四、卅七、四十、四十六、五十、六十六、六十八、七十五、七十八、八十九、九十二、九十三、一  00、一0五、一0六、一 一0、一 一八、一 一九、一二八、一三六、一四五、一五0章,特別卅二8)。所羅門用箴言作為教導(箴一2∼3),在獻殿禱告中教導百姓(代下六1∼42),並作傳道書以「傳道者」之身份解釋人生的哲學,將知識教訓眾人(傳十二9∼10,一12∼13)。

神又透過先知們說話,而先知的信息中亦兼具「啟示性」和「解釋性」的講道。先知的信息不只是預言將來(賽九  53),而且呼喚百姓悔改及遵從(賽一2∼31),並向百姓解釋神的話(賽6章)。先知就是傳道人,以賽亞呼喚百姓「要聽耶和華的話」,「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賽一10)。同樣地,耶利米也面對叛逆的世代,傳講神的信息(40章)。文士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拉七10)。尼希米下令解說律法(尼八1∼8)。但以理解釋七十個七的異象(但9章)等。先知們均宣告他們的工作乃是指教百姓(撒上十二23;賽卅9;耶卅二33;拉二9)。所以在舊約中可以清楚看見,神的啟示曉喻後,還需要人詳細解明神的作為有何意義,同時也教導百姓遵守。

新約福音書記載:施洗約翰謙卑、無畏地為基督作見證,呼召人悔改相信(可一  4;約一15、29,三22∼30)。耶穌是一位巡迴傳道人,「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太四23,九35;可一14)。耶穌的信息亦包括了「啟示性」及「解釋性」:登山寶訓以及祂在拿撒勒會堂解釋以賽亞書六十1∼2,為解經的範例(路四16∼32)。祂也解釋說,祂受差遣乃是「為這事(傳道)出來的」(可一38)。主在升天前,囑咐門徒傳道的大使命(太廿八19∼20),並要為主作「見證」(徒一8)。

五旬節後,使徒們把傳道列為最重要的事奉,他們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  4),因為這乃是耶穌召他們的首要工作。彼得和其他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們「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31)。司提反、腓利傳揚神的道。保羅三次旅行傳道,直到他被監禁在羅馬的房子裡,仍然「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廿八31)。保羅在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說:「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林前一47),因為他堅信講道的重要,故在羅馬書十14∼15說:「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就是在他走到生命的終站時,他也把這使命交給年輕的助手提摩太,且鄭重地囑咐他:「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四2),保羅至少有六處囑咐講道之經文:林前一17∼25,二1∼5;西一28∼29;帖前二1∼13;提後二15,四1∼5。

新約所有的作者也都一致認為,神的工作是藉著講道而成。彼得提醒他的讀者:「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  23),更解釋:「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前一25),神藉著講道拯救了我們。

所以從新約的教導中,可發現講道是敬拜中極重要的項目(參林前十四  1∼5)。事實上,新約所提及的教會領袖,大部分都是與教導真理有關的,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等(弗四11)。初期教會生活特別之處,乃是信徒都聽從使徒的教導(徒二42)。基督教與世上其他宗教是截然不同的,而聖經的存在,就是要啟示神的真理,合神心意的敬拜是教導信徒如何敬拜神、認識神及明白祂的心意。因聖徒是被神分別為聖的一群人,其信仰和生活與世人有所分別。因著初期使徒們的「放膽講論神的道」與「為道受逼迫」,所以能在短短的三十年內,將福音傳到亞、歐、非三洲。

今天神仍然透過聖經來說話,藉著聖靈使「神的道」仍活在神的子民中,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因為神啟示了真理,所以我們要傳揚祂的啟示。

二、講道的形式

講道的形式,施達雄牧師在《實用講道法》一書中有詳細的解釋,主要有下列幾種:

A.專(主)題式的講道(Topical Preaching)

專題式的講道是以一個中心思想為主,並加以闡述、論證的講道法。它的結構和綱要是根據題目的字義或涵義,加以發揮分析而獲得。專題式講章的內容,有的是依循所訂的題目加以分析,而後選擇經文來佐證、配合之。有的是根據所得的經文,編訂為題,再按邏輯推理而發揮、闡述之。

1.專題式講道的優點:

a.配合環境的實際需要,如節期或特別事工(如建堂、週年慶等)。

b.範圍寬廣,不受經文之限制,容易發揮講道者的思想和見解。

c.講章內容統一,源於一個中心思想。

2.專題式講道的缺點:

一般而言,專題式講道是較容易的一種,但亦有其危險性。當講道者找到主題,再以一些經句來支持後,就可言所欲言。其危險之處是講員不需徹底分析,或研究經文的上下文脈及其真實的涵義,亦不必考慮其歷史背景與處境,以及文字、文辭等文學上的結構。甚至有些講章是以題目式開始,然後串連一些經節來支持其觀點,但所引用之經節與經文的文脈可能毫無關連。

例如專題式講道的題目為:神的愛、公義、聖潔、審判、福音、重生、救贖、信心、愛心、盼望等。

B.經文式的講道(Textual Preaching)

經文式講章是根據少數的幾節經文,來訂定講章的分段,及大綱之編排,並加以發揮。

1.經文式講章之特色:

a. 講章的架構與經文有極密切的關係。

b. 不受經文的限制,講章之分段、大綱編排雖全然根據經文本身,但發揮其附屬點則不受經文的限制。

c. 所採用的經文甚短。

2.經文式講道的優點:

a. 經文簡短,講道者容易講解,且準備較容易。

b. 按經文之構造來發揮次序。

c. 經文簡短,聽道者容易瞭解及記憶。

3.經文式講道的缺點:

a. 好的經文不一定能產生合適的大綱。

b. 不是所有的經文都產生經文式的講章,講道者若不仔細瞭解上下文、背景及其精義,就極容易誤解聖經原作者的意思,而不按經文的本意來解釋,只是斷章取義,或摘用經文中一些美麗辭句來作為他講道的基礎。有人說,這不是在傳講聖經,而是在傳講聖經中的言辭。不論句子的意義多麼明顯,或修辭多麼吸引人,我們都不能不先對全段經文的涵義加以詮釋就斷章取義,以之作為講道的依據。

c. 講道者容易把聖經以外的意思加入。經文或講章也因不需要太多的註釋、分析與選擇的功夫,而忽略了整段經文上下文脈的意思。

4.經文式講道的實例:

a. 彌迦書六8題目:「何為善」。大綱: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b. 約翰福音三16題目:「神的愛」。大綱:神愛的對象(世人)、神愛的表達(賜給獨生子)、得著(叫一切信祂的),神愛的結果(不致滅亡)。

c. 馬可福音一15題目:「福音」。大綱:福音的緊急(日期滿了)、福音的重要(神國近了)、福音的領受(當悔改相信)。

C.靈意或寓意式的講道(Spiritual or Allegorical Preaching)

靈意或寓意講道的定義是:傳道人相信在經文表面,即可見的字面意義下,還有一層真正的意義。因此,傳道人用這種觀念來預備其講章。他可以使用一小部分的經文,來表達其題目及分點;不過他覺得經文的表面意思,只是聖經最膚淺的意思,也惟有靈意解經,才是真正的解經,聖經的意義才能找到。因為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靈意或寓意解經所產生的講道,會造成何種危害呢?

1. 歷史性材料的根基被「寓意」化,等於否認了歷史,因此聖經的歷史難免「失真」。

2. 沒有一定的標準。因為每個人都可按著自己所認為對的原則,來解釋聖經,甚至可以胡亂發揮、離題萬丈,以致信仰不一致。

3. 此辦法過於主觀。為了要尋求隱藏的靈意,解經者很多時候戴上「有色眼鏡」按「私意」來解釋經文,以致忽略了經文的原義;又因漫無標準,無形中引發各派解經家展開「想像力比賽」,以致產生混亂。

靈意或寓意講道者,傾向於不照聖經文法、歷史與文學的內涵來解釋聖經,故無法將聖經原作者的真義講解出來,有時講道者甚至藉自己的想像力,把經文中沒有的意義強加其上,把神的道建立在虛渺之中。

靈意或寓意式講道之例子:

a. 創世記十一31∼32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到迦南的故事,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被解釋為脫離感官的理解。

停在「哈蘭」,因為哈蘭意為「洞」,是指憑「洞」(即五官)認知事物乃為空洞;亞伯蘭離開「哈蘭」是表示他拒絕用感官( senses)來認知事物。改名為亞伯拉罕乃真正成為得光照之哲人,和撒拉結婚乃是指和抽像的智慧結婚。

b. 又例:創世記十四14亞伯拉罕率領三百一十八位壯丁拯救侄兒羅得,是表明亞伯拉罕有聖靈同行,因聖靈一字猶太字母的數值(numericnl value)是三一八。

c. 創世記十四18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去迎接亞伯拉罕,指說這次筵席是歷史上的第一次聖餐。

d. 利未記十一26摩西的食物律規條,猶太人只可吃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寓意講道解釋為:要與敬畏主的人聯合,因這些人默想倒嚼神的話。分蹄是因為義人一方面行在這世上,一方面盼望神國的來臨。

e. 撒母耳記下九13米非波設的故事。米非波設是瘸腿的,代表人類的敗壞;兩腳都瘸了,代表人性全然的敗壞。他住在耶路撒冷代表稱義了。坐在王的座位上代表成為後嗣,常與王同席吃飯代表信徒得榮。

f. 尼希米記三章用耶路撒冷不同的門,來代表基督徒的靈程:

「羊門」是獻祭的門,代表信徒生命的起點。

「魚門」是信徒接受了基督代贖的救恩後,要成為得人的漁夫。

「古門」是信徒必順服持守古道,為「一次交付給我們的聖道」而站立得穩(猶  3節)。

「谷門」是每個跟隨基督者謙卑的特徵(腓二  5∼8)。

「糞廠門」是靈命中有一處可「丟垃圾」的地方(腓三  8∼9)。

g. 路加福音十25∼37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好撒瑪利亞人可代表耶穌基督,受傷的人是代表罪人,強盜是魔鬼和他的差役打得他半死:肉身雖活著,靈性卻死了。油和酒倒在傷處可代表救主的工作,店裡可代表教會,給店主的二錢銀子意思是:「今生與來生的應許」。

D.經驗式或主觀感覺式的講道(Experiential or Subjective Preaching)

教會中有些傳道人採用經驗式講道,分享個人的經歷,而不引用任何經文。有些人又用「聖經以外式」講道,完全是講考古學、歷史、哲學或心理學等。另一些人則引用經文後,即藉題發揮自己的意見,而不是正確地分解經文原義。也有傳道人採取「煽情式的講道」,極力激動會眾的情緒,既不仔細讀聖經,更談不上詳解經文了。

1.經驗式的講道

個人之經驗可以生動地作教導、勸勉,例如詩篇中許多大衛個人的經歷,如認罪詩(五十一、五十二篇)或亞撒對惡人之不平(詩八十二、八十三篇等)。

但只查考信徒的靈性經驗,卻不理會其中有共同性與差別性(共同之中有差別,差別之中有共同),就過於高舉某種特殊經驗,此是不合適的。如果把個別經驗作為普通的真理來推廣,又難免產生流弊。

2.主觀感覺式的講道

在主觀感覺式講道中,講道者特別強調讀經、研經的神秘感覺,他們強調用主觀的方法來研讀聖經,要藉人的靈來默想,以致人的靈可以接觸到聖經的作者—聖靈。

但他們傾向於不照聖經的歷史文法,與文學的內涵來讀聖經,為要扎出經文中更高的屬靈意義,他們命名為「生命讀經」。在其系統裡,聖經只是補充性的從屬地位;經文裡的字,要在靈裡個人主觀地去體驗,這種體驗可藉讀經而得到,而與所讀經文的內容,毫無關聯。

所以他們用主觀神秘感覺的講道法,刻意摒棄聖經原作者的歷史處境和涵義,更忽略了聖經作者的本意。他們對聖經的解釋,常常與正統的學術相左,甚至說「由於語言與歷史是出於魂,其知識就是屬於低層。因此,實際的文法、原來的歷史處境,以及原來作者的意旨就無關緊要了。因他們有如此的想法,我們就無法期望他們傳講一篇按正意分解真理的信息了。

E.釋經式的講道(Expository Preaching)

釋經式的講道是以解釋整段經文為主的講道法,其結構和綱要,乃根據經文段落的分析而獲得。亦即釋經式的講道是以一段經文的本身,來決定講章的主題內容、目的和形式。縱使引用其他經文或比喻,也是用來強化該段經文所要表達的真理。簡單地說,「清楚」且「正確」地解釋某一段經文,藉此傳講切合時代需要之信息的講道法,稱為釋經式的講道。

釋經式講道的特點:

1. 內容來自經文本身:釋經式講道的主要內容、組織全來自經文的本身,以一段經文為依據,從中擷取要點與附屬點,並依據經文來編寫整篇講章的架構大綱。

2. 忠於經文原義:釋經式講道就是要忠實地解釋聖經經文,尊重經文原來的目的、意義與應用。能忠實地傳達出經文中的信息,此即釋經式講道的明顯特點。釋經式講道法可避免不看上下文而斷章取義的錯誤。

3. 分層解釋經文的意義:釋經式的講章是用某一段經文,或事件來分層解釋其意義,使人得亮光。

釋經講道可謂為最具有神聖權威的講道方式,因這種講道符合講道的原義。純正的釋經講道,能使講者和聽者對聖經有深入的認識,而講道的主要目的,乃是把信徒建立在神的話語上。至於釋經講道的要素、特性、目標、優點、困難、形式及準備等,將於下面幾章中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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