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引論

A.     舊約的來歷

舊約簡史

舊約記載了神漸進性啟示的開端──神是誰、人怎樣才能與神(他的創造者)有正確的關係。

有一些關於舊約的信息能使我們對它有更好的瞭解:

o        成書期間有  1000多年

o        藉著大約  30位作者寫成

o        共有  39卷書

o        主要以希伯來文寫成,兼有少量亞蘭文

o        原文系由希伯來文士細緻謹慎地用手抄寫,世代相傳。

o        到基督時,舊約已經形成一整部巨著,其中所包含的書卷正是我們今天所擁有的。

o        希伯來舊約聖經的第一個重要譯本是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  (Greek Septuagint,又稱 LXX),約在主前250年由七十名在埃及亞力山大的猶太人文士完成。

o        第二個重要譯本是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拉丁通俗譯本, Latin Vulgate),由耶柔米(Jerome)於主後383-405年完成。它被用作正式基督教聖經約1000年。

o        第一個「本地話」(民族語言)聖經譯本是馬丁路德於  1534年完成的德語譯本(1522年新約)。它至今仍是德語國家的標準聖經。

o        第一個英文譯本於  1384年左右由約翰·威克利夫組織完成;200多年後出現了1611版英王詹姆士欽定本(KJV),它是大多數優秀英文現代譯本的藍本,如修訂標準本(RSV)、美國標準本(ASV)、新美國標準聖經(NASB)、新國際版(NIV)等等。

o        第一個在華流行的聖經中文譯本由英國傳教士馬禮遜於  1823年完成(新約1814年)。由西方各宗派宣教士聯合完成的白話文(國語)和合本聖經是至今最流行於國內外華語教會的中文聖經。其新約出版於1909年;新舊約全書於1919年,在提倡白話文的「五四運動」之前。

o        1947年在昆蘭發現的死海古卷無可辯駁地確認了我們今天聖經的準確性和統一性。

o        歷經  3000多年,神一直奇妙地保守著聖經。

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的編排次序與我們今天的聖經不盡相同,但其包含的  24卷書與我們今天的39卷是一樣的;這乃是因為有幾卷書原先是合在一起的。它們按三大部分來編排:

希伯來文舊約聖經

律法書

先知書

著作(聖卷)

   

五經

前先知書

詩歌書

創世記

約書亞記

詩篇

出埃及記

士師記

箴言

利未記

撒母耳記( 2卷)

約伯記

民數記

列王紀( 2卷)

 

申命記

  
   
 

後先知書

五小卷

 

以賽亞書

雅歌

 

耶利米書

路得記

 

以西結書

耶利米哀歌

 

12小先知書

傳道書

  

以斯帖記

   
  

歷史書

  

但以理書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歷代志( 2卷)

B.     舊約的  39卷書

舊約的結構

律法書

 

詩歌智慧書

 

先知書

創世記

 

約伯記

 

大   以賽亞書

五   出埃及記

 

詩篇

 

先   耶利米書

利未記

 

箴言

 

知   耶利米哀歌

經   民數記

 

傳道書

 

書   以西結書

申命記

 

雅歌書

 

但以理書

 5 卷

 

 5 卷

 

 5卷

    

……………

    

小   何西阿書

歷史書

   

先   約珥書

約書亞記

   

知   阿摩司書

士師記

   

書   俄巴底亞書

路得記

   

 12  約拿書

撒母耳記上

   

 卷  彌迦書

撒母耳記下

   

那鴻書

列王紀上

   

哈巴谷書

列王紀下

   

西番雅書

歷代志上

   

哈該書

歷代志下

   

撒迦利亞書

以斯拉記

   

瑪拉基書

尼希米記

   

……………

以斯帖記

    

 12卷

 

 39卷書

 

 17卷

舊約歷史的時間階段     ( *註:BC=主前,公元前)

4. 攻取迦南地   1406  -  1350BC   約書亞記     ( 50  年)

 10.   靜默時期    430+BC─5+BC (400年)

*AD=主後,公元

E. 舊約的簡略時間線索

人物

亞當

挪亞

亞伯拉罕

約瑟

摩西

時間

4000+

2400

2000

1850

1450

參孫

大衛

所羅門

但以理

以斯拉

瑪拉基

1250

1000

950

600

500

400

(時間都是  BC=主前,大約數字)

F. 為什麼要研讀舊約

1. 舊約也是為我們而寫。

舊約固然主要是寫給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的,但它也是為我們的益處而寫。因為以色列人是神揀選的器皿,要藉此將神自己以及他對全人類的救贖計劃啟示出來。

新約記下了幾條重要的原因,說明舊約聖經對我們為何如此重要。

之所以寫舊約,是為了──

o        引領我們在基督裡得救

提後  3:15;

路  24:25-27,44-45;

羅  4:23-24

o        在義上教導、操練我們,預備做神的工

提後  3:16-17

請注意,寫成後的新約也是聖經,保羅在提後  3:15-16對提摩太所寫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都是有益的」;他在那時所指的乃是舊約。

o        教導、安慰我們,叫我們得著盼望(羅  15:4)

o        勸慰、警戒我們(林前  10:11-13)

o        幫助我們建立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2. 舊約能幫助我們建立一個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利  18:1-5;林後10:2-6)如下圖所示。

建立一個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不合聖經的世界觀

透過神的話這個濾光鏡來看世象百態;以神的真道為基礎,決定對人、歷史、科學等等的看法。

透過人、歷史、科學等等的濾鏡來看聖經;以人的推理、智慧、經驗和意見為基礎來決定對聖經的看法。

使你的世界觀合乎聖經

使聖經合乎你的世界觀

神所說的是正確的

人所認為的是正確的

G. 舊約與新約的關係

從主後二世紀人們開始稱聖經頭  39卷書為舊約 , 而後27卷書為新約。

舊約( Old Testament「舊見證」)中的「約」(Covenant)這個概念主要著重於在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進入應許之地以前神在西乃山與摩西所立的約(出20-24;申28-30;參閱耶31:32;加3:6-26;來9:15-22)。正因為對這個舊「約」的違背,才導致以色列於主前722年淪亡於亞述、猶大於主前586年淪亡於巴比倫。

舊約不僅僅是「律法」,它還記錄了神與人立約實施救贖計劃的歷史,這救贖不僅是對猶太人,也是對外邦人的。

新約( New Testament「新見證」)中的「約」(Covenant)這個概念則著重於在福音書裡基督所說的「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22:14-20;參來9:15和林後3:3-9)。可是,被稱為新約的也並不真正為「新」,而與以下內容有關:

·       亞伯拉罕之約中應許要賜福給萬族(創  12:3;加3:6-17);這應許乃是所有信徒得救的根據(羅4:1-25)。

·       在耶  31:31-37,結36:22-36,來8:6-13向以色列所應許的新約。

舊「約」與新「約」的對比見後表。

有人把舊約歸結為「律法」而把新約歸結為「恩典」(閱約  1:14-18),如此歸類恐怕仍是過於狹隘。這是因為,在舊約的律法之下有著恩典;而在新約的恩典之下亦有律法(閱撒下12:13-14;約14:15)。

在我們使用「舊約」和「新約」這兩個概念時,最好把聖經視作一個統一體,它包含了神在兩個相連時期漸進的、救贖性的完整啟示(來  1:1-3)。

因此,最後能明白以下關於舊「約」與新「約」關係的真道:

舊「約」

新「約」

外在的律法

內在的律法

與神的關係僅能通過祭司

與神有親密的個人關係

藉著教導之人認識神

藉著內住的聖靈和神的話語認識神

對罪的對付是暫時的

對罪的對付是永久的

未曾賦予能力

神賦予能力(動機和才能)

為顯明神的聖潔和人的罪性

為要拯救;在基督裡彰顯神的聖潔

藉順服體現信心

信心藉順服體現

是群體的

是個人的

以基督之死告終

自基督之死開始

希伯來文=「berith」

(協議,簽約)

希臘文=「diatheke」

(遺囑,證言,遺贈)

 神之約的普遍特點

1. 立約雙方的實力不相當

2. 是單方面的(僅由神立定)

3. 在應許方面無條件

4. 不可更改──不可變動,只能接受或拒絕

5. 由接受而建立關係

6. 有些祝福以順服為條件

新「約」=神藉著耶穌基督的流血慈愛地保證:對那些憑信心接受這救贖之益處和祝福的人,他已經無條件地應許、並施行了救恩。

舊約

新約

開始神的啟示

完備神的啟示

預言基督是彌賽亞

顯明基督是彌賽亞

得救要憑信心

得救要憑信心

要憑信心而活

要憑信心而活

預言神的計劃

顯明神的計劃

使人明白神,懂得他的方式

使人更明白神、懂得他的方式

記錄神的原則和真道

重申並加強神的原則和真道

新約隱藏在舊約裡

舊約顯明在新約裡

沒有新約,舊約就不完全

沒有舊約,就無法明白新約

宣告有關神、人、罪、拯救等等的真理

肯定有關神、人、罪、拯救等等的真理

*舊約若沒有新約就不完全,並要靠新約來完成和全備。*

H. 舊約的神學

雖說有關「聖經教義綜覽」的教程對此會作詳細討論,但最好還是先記住幾個關鍵的概念──

·       舊約的神與新約的神是同樣的。

瑪  3:6; 雅1:17; 來13:8

·       舊約和新約都表明,忿怒與慈愛都是神的本性的一部分。

申  4:37; 鴻1:1-3; 番1:3; 瑪1:2; 約3:16; 3:36;羅1:18; 5:8; 啟6:16-17

·       人的與神隔絕的本性都是相同的。

創  6:5; 弗2:1-3

·       舊約裡的罪和新約裡的罪都是相同的。

創  4:7; 賽59:2; 羅6:12; 西1:21

·       本乎恩、因著信得救,這從來就是與神建立正確關係的唯一途徑。

創  15:6; 羅4:22-24; 弗2:8-9

·       因信而行從來就是得神喜悅的唯一方法。

哈  2:4; 羅1:17; 來11:1-6

謹記:在舊約裡,神關於自己的漸進性啟示是部分而不完整的,而在新約裡,神在基督裡關於自己的啟示是完善而完整的。

·       神的本性從來都是完全平衡地表現出來──他既剛強,又慈愛。

詩  62:11-12

I. 舊約的主題

舊約的主題可以概括為這麼幾個詞──

·       啟示

·       掌權者

·       救贖

·       修復

·       關係

舊約就是神啟示自己為宇宙至高的創造者、支撐者  (維持者)和掌管者;他揀選以色列為立約之民,要用這民成就他的救贖計劃──藉著彌賽亞修復神與人之間被罪破壞的關係。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