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更正教/ 復原教/ 新教)與天主教的主要區別:

不在一神論和三位一體的層次上,而主要是在救恩論的層次上。

1. 更正教接受大公信經,所以在一神論和三位一體的層次上與天主教和東正教沒有區別。

2. 更正教的人論和罪論是按奧古斯丁  (Augustine)  的觀點,即人是失落的,不能自救,全靠神的恩典、預定和維護,人才能得救;不像天主教在中世紀逐漸採取的伯拉糾  (Pelagian)  主義,或半伯拉糾主義觀點,即人是良善的,可以行功德,並因尋求神而得救。

3. 更正教認為教會的最高權威是唯獨聖經,不是教會的遺傳或解釋;人得救是憑著唯獨信心、唯獨恩典、唯獨基督,而不需加上功德、禮儀、或聖母馬利亞;人與神之間是有直接個人關係,不需教士或教皇作中介,人人皆祭司;

4. 更正教屏斥天主教的以下錯誤:拜聖母、封聖徒、拜聖像、拜聖物、煉獄說、賣贖罪券、彌撒制度(若教會禁止人參加彌撒人就沒有救恩)、和變質說(領聖餐時餅和酒真的變質,成為基督的身體和血,從而基督再次受難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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