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周   祭司的職任與限制     月

第  4日                       利八至十章                       日

獻祭之物需要全善全美,不能有瑕疵。獻祭之後,要把祭物帶到祭司面前,因以色列各支派要供養利未人。摩西在吩咐完一切禮儀、原則後,便膏亞倫,使他成聖,跟著又祝福他和他的兒子們,使他們成聖。一切禮儀原則都是依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當摩西示範獻祭,並督導亞倫及其兒子獻祭後,便交亞倫實踐,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摩西、亞倫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向民眾顯現。然而,亞倫的二子獻祭時,卻不按規矩而行,獻上凡火,招致神的審判,被火燒死。神再申明獻祭之例,勸諭祭司必須循規蹈矩。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祭司的任職

祭司的服侍

悖逆祭司的審判

就職

服侍

不適

 默想

祭司雖為祭司,但始終是人,無法脫離人的限制,仍會犯罪離開神,他們也要為自己的罪獻祭。所以,神不再用人去擔任救贖工作,乃由他的兒子,也是完全的神,聖潔、公義的主為大祭司,一次地完成獻祭(獻上他自己),為人贖罪。他對父神的順服,與亞倫兒子之不順服,恰成強烈對比。

 與主同行

「順服」是今天的青年人最不容易做到的。很多人在婚姻上不順服神,與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相戀;信與不信結合;不按神心意建立基督化家庭……結果造成痛苦、分離!其實,我們不必在痛苦中學功課,因我們有不少「前車之鑒」。請思想,你生命中有沒有未順服神之處?你準備在什麼事上順服主?

 金句: 希伯來書七章廿七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