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

「眼見為實」

例證的原則

有效的教導需要使用例子來實證—讓光照進來

一個故事或一段生動的描述對理解所教導的真理是會大有幫助的。

例證是必要的

例證就像窗戶,它讓陽光照進來,使孩子們認識得更清楚。「illustration(例證)」一詞來源於拉丁語「lustratre」, 是 「照亮」的意思。一個沒有窗戶的房子將會是一個古怪的、黑暗的、毫無吸引力的建築。所以,如果沒有例證這些窗戶的話,聖經課對於孩子們來講,將是難以聽下去的,也會是難以理解的。

一本關於教導的初級讀物中有這樣一段話:

「在教導過程中,例證就是通過把所學內容與以往所知的或完全瞭解的東西聯繫起來,完全被學生所理解。從字面上講就是照亮某物體或者把光投到一個物體上,並且這縷陽光應是從學生以往所擁有的思想中搜尋。」

C. H. 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曾對一些主日學校的教師說:

」別忘了給學生們講一些軼事。如果是好的教師,不管你走到哪裡,總能找到什麼事編成好故事來講給孩子們。一個可愛的孩子曾說,『爸爸,我喜歡聽某某先生講道,因為他經常在講道時用到「比如—」「比如這個」。「比如那個」』。孩子們總是喜歡『比如』這個字眼。做些比喻,展示些圖片,給出圖解,這樣做你總會吸引住孩子們。」

人們說把種子撒在堅硬的草地上是沒有用的。園丁需用鏟子在地上刨下坑把種子埋起來。同樣,把信息的種子隨便撒向孩子們沒有準備的或封閉的心裡也同樣是不會有收效的。教師需要穿透無知與冷漠的粗糙外表。所以教師應該把所要教的真理和思想暫時擱置一邊。沒法找到辦法進入冷漠外殼下的那層「灰色物質」。例證就是教師手中的鏟子,利用它可打開並進入孩子們的思想中,當外面的一層草皮被清除,下面的泥土露出時,教師便可在泥土上播種了。

你需向孩子們展示他們感興趣的內容,以至於他們願意看一些不熟悉的和不感興趣的東西,直到最後他們說,「哦,我明白了。」

主耶穌使用例證

使用例證是主耶穌的基本教導原則。祂經常使用比喻。一個比喻是「一個具有屬天含義的屬地故事」,是一扇幫助聽眾理解所學真理的窗戶。耶穌常利用實物教導,祂以人們可見、可聽、可聞、可嘗、可觸的方式教導。祂用一個小孩子來教導謙卑。祂用百合花教導神的看顧,用撒種者和種子來教導聽者的反應度。

祂用可視的和短暫的東西來教導不可視的和永恆的東西。祂使用舊約上的事件,像摩西舉蛇 (約三14)和大洪水(太廿四37-42)。祂也使用當時的事件,像西羅亞樓的倒塌 ( 路十三 ) ,祂使用自然界熟悉的事物,像麻雀(路十二7)、狐狸、空中飛鳥(太八18-20)和大山(可十一22-25)等等。祂也使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事物,像造房的人(路六46-49)、大磨石(太十八6)和小孩子(太十八3、4)。祂常使用這樣的明喻如「天國就像面酵」(太十三33),有時祂使用暗喻如「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

祂總是使用易於理解的和有趣的例證。因此,祂的教導是生動的、令人激動的、吸引人的、也是清楚的。在馬太福音中,主耶穌在公開或私下的教導中所說的話的單詞數大約是12,000個。其中不少於6,600個(55%)個是用於例證的。

例證的原則貫穿整個聖經。

你應例證你所教的中心真理

因此你需要例證你所教導的真理以便孩子們能理解。這些例子應當是:

O    簡短的。如果它們太長且太生動,孩子們將只是記住例證而不是教導。

O    恰當的。它們應該論證的是所教真理而不是別的什麼。

O    新奇的。不要總是重複那些你或其他人經常反覆使用的例子。

O    可理解的。所給的描述清楚嗎?孩子們能理解嗎?比方說,「父」這個與神有關的詞可能(如果沒有給予充分的解釋)對於一些孩子來說,所理解的與你所希望他們理解的就不同。

O    有效的。你想要用這個例子來把所教真理徹底講清。如果你正在教導「做好見神的準備」的重要性,你卻舉了一個這樣的例子:一隻沒頭腦的青蛙過去總是潛入池底冬眠,這次因等待的太久池塘已冰凍了(它不會潛水),你很可能會發現孩子們對青蛙挺同情呢!

O    有激勵性的。不要使用低級趣味,或使你的例子過於好玩。一種戲謔的快語更適合音樂廳而不是福音的教導。

收集這樣的例子是件很費力的工作。但,就像某個人說,「展示例子時的靈感在很大程度上是準備過程中所付出汗水的結果。」

在每節聖經課上你應該備有至少兩到三個適當例子,這些例子對於孩子們是真正的幫助。

有兩種極端須避免。一方面我聽到過或讀過沒有例子的聖經訓誡,我相信他們是不易於被孩子們理解的。另一方面,我也曾聽到過或讀過充斥著的幾乎都是例子的聖經「訓誡」。它們很有趣,但不能很好地完成相關真理的教導。

例證的主要形式是短小故事。這可能是從聖經中其它部分引用的一則故事,可能是一個小孩子的故事,可能是現今社會中的一件事,或許是一個虛構的故事。

舉個例子,你怎樣才能例證這個真理呢?「耶穌基督成為罪人的替身,並擔當了他們一切罪的刑罰。」

O    最好的方法是引用另一則聖經故事來解釋(比如,逾越節的羔羊,它流了血,所以這家裡的長子得以存活。它死以便於這個男孩不會死。它代替了他的位置,是他的替身)。

O    還可以使用一個現代生活或環境中的故事(比如,二戰時,一次戰鬥中的一個士兵,當他看到敵人扔的一顆手榴彈將炸死他的戰友時,他撲上去壓在了手榴彈上面。為了他的戰友們不被炸死,他獻出了生命)。

O    或者你可使用一個虛構的故事(比如,一隻紅色的小母雞在森林大火逼近時,招呼她的10只小雞藏在她的翅膀下面。小雞跑了過來,但有一隻小雞沒有。森林大火捲過這個地區。第二天早晨,一個農夫看到了這隻母雞被燒焦了的殘骸,當他用皮靴碰那些殘骸時,殘骸散落,9只小雞跑了出來。而附近不遠處是那只拒絕「進入」的小雞的殘骸)。

象「讓我們假設」這樣的故事能很容易編出來,這樣的故事還會非常有效。你可以「發明」一個故事去確切地例證你的論點。但首要的是讓孩子們知道它是一個「讓我們假設」的故事,孩子們明白這點應該不成問題。

但不要過多使用這類故事。有節制並且要巧妙。有例子的來源可以是方方面面的:

O    來自自然。

O    來自書籍和布道的雜誌。

O    來自日常生活(觀察學習或遊戲中的孩子,注意他們的言談、態度以及他們感興趣的東西)。

O    來自你的經歷。

O    來自你同別人的談話(當然不能洩露別人的秘密)。

O    來自別人的故事。

記住這些例子的最佳方法是把它們收錄在一個筆記本裡,有目的地保存,或按主題分檔。

你應例證你的應用

你也可以例證中心真理的應用,以便把真理真正聯繫到孩子們的日常生活中。

舉例來說,如果你想應用「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你每天都要花時間向神禱告」,你可以按以下幾種方法來做:

O    說明在聖經中這條真理是如何應用於一個人的生活中去的。

「所以,當但以理剛知曉國王禁止臣民向神禱告後,他也知道如果繼續禱告將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他還是回到家,打開一扇窗仍然像往常一樣禱告……」

O    說明在聖經外,這條真理如何應用於一個人的生活。「喬治•穆勒正處在困難境地。孤兒院裡連孩子們的早餐都供應不上了。他做了什麼?他祈求神供給這些需要。過了一會兒,孤兒院的前門傳來了敲門聲……」

O    說明這條真理如何被應用於他們自己未來生活中的某個情景。

「如果你是個基督徒,當你發覺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氣時會怎麼辦?假定這個星期你天天發脾氣,而明天你的妹妹又把你的書藏了起來。你會再次發脾氣,甚至打她嗎?或者你會安靜下來禱告,求神幫你控制自己的脾氣呢?」

須避免的幾種危險

在使用例證時,當然還有幾種危險須要避免:

O    不要用得太多。窗戶太多,房屋就不結實了。

O    不要使用不正確的例子,也不要把一個虛構的例子,當作真的來講。

O    不要忘了例子是用來例證真理的,不只是用來刺激興趣或娛樂的。查爾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常說,「要點綴你的菜餚,但記住,關節才是你要考慮的要點——而不是裝飾物。」

回答/討論問題

O    你能想到一些使徒保羅用以解釋教會的例子嗎?

教會就像……

O    保羅書信裡最有效的一個例子是,他拿長跑同基督徒的生活作比較(來十二1-3)。你能回答/討論以下問題嗎?

√    為何這樣比較是合宜的?

√    他的讀者此時處於什麼樣的屬靈狀況?(3節下)

√    為了將長跑順利進行下去,他們應做哪些準備?(第1節)

√    跑步時,他們應不斷地做什麼?(第2,3節)

O    在新約中有其它說明基督徒生活的例子嗎?

基督徒的生活就像……

O    你能為以下真理編寫一個例子嗎?

√    我們因信靠主恥穌基督而得救。(徒十六31

√    神有時讓我們遇到些困難,是為了幫助我們在基督裡的生命的成長。(羅八28

√    當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時,一切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    即使我們身邊有紛爭困撓,我們仍能享受內心的平安。(腓四7

O    在聖經中你能給出哪些榜樣來證明下面這些應用:

√    你應該學會像……一樣順從。

√    當某人對你做惡時,你應該學會像……一樣以善勝惡。

√    不要放棄。繼續象……做你認為是正確的。

√    神想讓你像……一樣勇敢。

O    在提摩太后書二章中基督徒的7條例證是什麼?

O    在馬太福音五章14-16節中主耶穌用了哪兩個生動的例子來描述基督徒在世上的作用?請簡要列出那些例子所教導的真理。

O    在雅各書三章2-12節中有關舌頭的論述,雅各給出的6個例證是什麼?

「舌頭像一個……」

這些例證有什麼樣的效果?

從這6個示例中,我們可以得出有關舌頭的哪3個結論(每兩例總結一條)?

√    舌頭能……

√    舌頭能……

√    舌頭能……

自我評價表

例證的原則

我理解這一原則

很清楚

比較清楚

仍然不理解

   

我贊同這一原則

很贊同

比較贊同

表示懷疑

   

神在我的傳道工作中祝福了這一原則

經   常

時不時地

很少/從來沒有

   

我下定決心要

用它來激勵別人

在我的生活中更多地應用它

開始應用這一原則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