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教得越少,學的越多」

精講的原則

有效的教導要求教師以少講精講為目標

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為廣泛接受的教導原則之一。然而,當我在我們的帶領者培訓學院(Leadership Training Institute)的學生中做調查,問他們那一條原則在教導中最容易被忽略時,他們選擇的幾乎都是這一條。

在時間一定的情況下,你試圖教的內容越多,實際教會的內容就越少:這是一條基礎性的原則。所以,最好是少講精講。作為教師,你的個人能力限定了你在一節課中所能夠有效教導內容的多少;孩子們的接受能力也限定了他們在一節課中所能掌握的內容的多少。如果能把你的教導歸結成為單一的、具體的、可評估的目標,那麼你的教導會更有成效。如果你只瞄準一個靶子,並且看得很清楚,那麼你擊中它的機率就會大得多。但是,如果你以多個靶子為目標,結果也許會一個都擊不中。這一原則不但適用於對孩子們的教導,也同樣適用於對教師和學院學生的教導。

在對孩子們的常規性的教導中

很顯然,你在一節課,甚至是在一個小時內所能教導的內容都是有限的。因此,在常規性的教導中,你應該學會每節課只講一條具體的真理,並且要把它講透。目標越具體,你實現它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在一節聖經課中,如果你的目標是要教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基督徒孩子們應該每天讀經、罪就是破壞神的律法、耶穌基督很快就要再來、基督徒孩子們應該順服他們的父母——這就太多太多了。所謂具體的目標就是能夠實現的目標,而整節課都應該是圍繞這一目標展開的。

這一真理或目標不但應該是具體的,還應該是短小、簡單的。它應該是能夠用一句話表述出來,很容易就能記住的。它應該是簡練易於記憶,清楚易於記錄,具體易於教導的。限定單一、具體的目標的好處是,作為教師,你無論是在準備中還是在教導中都不會「跑題」。它會使你的課完整緊湊、重點突出:這會有利於你的準備和教導,也有利於孩子們理解並作出回應。

所以與其是教得多忘得多,倒不如少教一點,徹底講清講透,使孩子們能夠真正理解、記住,並能運用到他們的生活中去。

在我們歐洲的「兒童福音團契」的早期,我和我的許多同工們曾經共同定下一個目標,那就是在每節聖經課中要教導7條真理——其中一條是為得救的孩子們準備,另外6條福音真理則是為沒有得救的孩子們準備的。在我們的培訓班上和為期3個月的培訓學院裡,我們也是這樣教導的。毫無疑問,神祝福了我們的事奉。但是,我們認為我們現在找到了一個更好的方法,這一方法符合精講原則,同時又絲毫沒有削弱我們在孩子們中傳福音。事實上,我們相信它加強了我們的福音工作。

我們相信,在經常性的教導中,最有效的方法是每週精講一條真理,把這條真理謹慎而清晰地運用於得救的孩子們,也運用與未得救的孩子們。這就使你的課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對這條真理的教導應該貫穿於該周的各項教導安排中去,只有這樣,當孩子們學完以後才能真正領會這條真理,並且清楚地瞭解它在他們生活中的應用。

我現在意識到我們以前的教導方法中存在的問題之一就是每節課都不是一個整體。教師按兩個不同的線索進行教導:

O    針對未得救孩子的6條福音「要義」。

O    為得救孩子的一條真理。

一般說來,這兩條線索是互不相關的,這就破壞了教導的整體性。

當教師專注於一個主要的真理,其應用不僅針對得救的孩子,也針對未得救的孩子。這就使整個教導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我相信,這也會使教導更富有成效。

這幾乎就可以看作是教導的另外一個原則——整體性原則;但是它與精講原則是密切相關的,所以我認為最好還是把它作為後者的一部分。

我強烈地建議你認真考慮一下教導的整體性問題,要避免在你的聖經教導中出現兩條互不相關的線索。

專注於一條真理是一條很好的教導原則,有利於學生的理解,但很明顯,它同時也意味著教師要投入更大量的工作。簡單談論幾條真理要比有效而集中地教導一條真理容易。我相信我們曾經在歐洲「兒童福音團契」所使用的「七要點」方法從許多方面來說都是簡單易行的。但我認為它不符合我們現在所談的這條基本原則。因此,我認為它不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法。儘管需要更多的投入,但從這條精講的原則的實效來看,你的額外投入是值得的。

對於所有的教師和兒童工作者來說,記住「教、提、省」這一模式是很重要的。在任何一堂課裡,都只有一條真理是需要你進行深入透徹的教導的;還有一些真理,如果對教導或應用該節課的中心真理有幫助的話,無論在不在你要教導的經文裡面,你都可以稍稍提及;至於其他的真理則應一概省略。

教導的是中心真理,其它真理可以稍稍提及。它們通常是已經教過的,並且是有助於孩子們對中心真理的理解。你不要試著教這些真理了。另外,總會有一些真理,由於這教導基本原則,你會一同略過——毫無內疚地!

有時候在一節課出現了幾條真理,你可能會躍躍欲試,想要把它們全部或其中的幾條包含在你的教導中。但是我們要提醒自己,根據這一教導的原則,最好還是精講其中的一條。

在固定的教導中,如果能把要教導的真理與以前所教導過的真理有機地結合起來,這一精講原則會更富有成效。精心設計回顧和複習在這一點上會很有幫助。

怎樣運用精講原則教導孩子們創世記

可以利用前五節課每節教導一條關於神的重要真理:

O    「創造的故事」

神是創造者,是全能的。

O    「伊甸園中的亞當和夏娃」

 神是聖潔的,在祂毫無黑暗。

O    「該隱和亞伯」

罪人,並且通過流血,為他們預備了救贖的道路。

O    「以諾」

神是個人的神,祂想要祂的被造物認識祂,並且與祂相交。

O     「挪亞」

神是公義的,祂必須懲罰罪惡。

神是全能的、聖潔的、慈愛的、個人化的和公義的,那麼接下來的10節課每課都可以用來教導一種討神喜悅的方式。

O    「亞伯拉罕蒙召」

你可以通過象亞伯拉罕一樣相信祂的話語、信靠祂,來討祂的喜悅。

O    「獻以撒」

你可以通過象亞伯拉罕一樣地順服神來討祂的喜悅。

O    「亞伯拉罕為子娶親」

你可以通過象亞伯拉罕和他的僕人一樣在困難的時候指望神的幫助來討祂的喜悅。

O    「雅各與以掃,長子名分與祝福」

你可以通過誠實來討神的喜悅,而不要象雅各一樣成為一個說謊者。

O    「雅各出走」

當犯罪的時候,你可以通過象雅各一樣回到神的面前懇求祂的赦免和潔淨來討祂的喜悅。

O    「愛子約瑟」

你可以通過象約瑟一樣在家為神而活來討祂的喜悅。

O    「為兄長們所賣的約瑟」

當出門在外的時候,你可以通過象約瑟一樣為神而活來討祂的喜悅。

O    「獄中的約瑟」

當身處逆境困難重重的時候,你可以像約瑟一樣為神而活來討祂的喜悅。

O    「埃及的宰相約瑟」

萬事順利的時候,你可以通過象約瑟一樣為神而活來討祂的喜悅。

O    「約瑟原諒他的兄長們」

你可以通過象約瑟一樣原諒得罪你的人來討神的喜悅。

這15節課大部分都既可應用於得救的孩子,也可應用於未得救的孩子。但個別卻只能應用於兩者之一,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在教導中為另一群體安排具體適用的內容。

在特別的兒童福音事工中

學會根據具體的教學環境調整教導的內容是很重要的。教導切忌千篇一律。場合和環境對教導也是至關重要的。

有時候你可能只有一個向某一群人宣道的機會,在這種純粹的福音課上,你很可能想要向他們宣講盡可能多的真理。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你也應該盡可能地遵從這一精講原則。

這當然不是理想的教導環境,但並不是說你就可以完全拋開好的教導原則。你應該考慮如何把這樣的原則應用到這些特殊的教導環境中去。

很顯然,在每節聖經課上(基本上是每週定期講給同一批孩子)透徹的教導一條中心真理是我們目前所知的最好的、最行之有效的教導方式。但我們現在談到的情況是特殊的。許多孩子來這裡只聽這一節課。因此,你應該把教導的內容「展開」,可以講得稍淺一點,涉及面更寬一點。你應該盡力涵蓋課文中所涉及到的,孩子們需要理解的幾條福音真理(但不要太多)。

這並不是在每一節聖經課上都行得通的,實際上在許多聖經課上都是行不通的。因此,選擇合適的內容是有必要的,只有這樣才能使教導顯得正規、自然又卓有成效。

根據內容的需要,可以把重點放在一條福音真理上。其它經文裡涉及到的真理也應加以介紹。如果可能的話,要與重點教導的真理聯繫起來,使它更容易理解。

如果你教導的是一個「五日社」(5 Day Club)(一部分孩子每天都來,而每天又會有新來的),這時候你仍然需要嘗試運用精講原則。你可以每天選擇一個主題來透徹地教導一條福音真理。例如,你可以在星期一透徹地教導關於「罪」的問題,這會對固定的參加者有幫助。但這並不是說你就可以忽略其它真理。為特別照顧不固定參加學習的孩子,同時也是為了所有的孩子,你也需要教導耶穌基督為罪做了什麼,以及罪人如何才能得救。在星期二你可以把重點放在另外一條福音真理上。在5天的時間內,你不可能把一切都教給他們,但是你應該每天透徹的教導一條真理,並且也要盡量把其他與之相關的真理教給他們,儘管這只在有限的程度上有可能。

珍妮弗哈埃耶(Jennier haaijer)在其所著的標題為《神奇妙的救贖》(God』s Wonderful Salvation)的5篇福音課程中有效地遵循了這種模式。該書由「歐洲兒童福音團契」出版發行。

主日學校的孩子們一般都對聖經有較好的瞭解,而其他孩子們則可能對聖經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把對兩者的教導區分開來也是很有必要的。

在教師培訓班上的教導

這一精講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在培訓班中對教師們的教導。你有如此多的東西要分享,你也想讓教師們瞭解並全部掌握。如果你在有限的時間內硬是塞進去大量的內容,那將是很危險的。你或許會因為自己講了那麼多的內容而感到滿足,但你需要問自己這樣一個問題:他們真正理解了多少?他們掌握並能運用於實際的又有多少呢?

最好是有明確的教導目標,少教,但要確保你所教的,他們都確實理解了。如果再有其他機會的話,你還可以透徹地教導他們另外一個主題。

因此,「教、提、省」的模式也同樣適用於培訓班中的教導。透徹教導一個主題,與之相關的主題可以稍稍提及,其餘則可一概省略。這並不是應為它們不重要,而是因為它們對於理解所教導的主題沒有幫助,並且或許會影響到對主題或真理的透徹教導。

例如,最好精講下列主題:

O    「孩子可以得救」或

O    「如何勸告孩子,引他歸主」或

O    「幫助得救的孩子成長。」

這就意味著要少教。但同時也意味著要真正教會一些東西。一位培訓班的教師曾經這樣說過:「當我在課後跟參加培訓的教師們聊天的時候,當我觀察他們的行動的時候,我才知道他們真正學會、真正消化吸收得是何其的少,我為此感到驚訝。」這或許就是因為他試圖教得太多,又沒有明確的教導目標。

回答問題/討論

O    哪一個更重要:

  你把一切都「教」給學生們?

或是你的學生真正學到一點東西?

回想一下,你是否有犯過試圖教得太多的錯誤?你是否從那時起就改變了自己的教導方法?為什麼?你是如何改變的?

O    如果你要教的內容是約翰福音第4章「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你要教給孩子們的中心真理是什麼?

O    列出6節能夠作為特殊的傳福音,並能夠很自然地教導一些福音真理的課程,並請指明每一節課的中心真理是什麼?

O    如果你的教會的牧師請你去為主日學校的教師們講45分鐘的課,你會集中講解哪一個主題?記住精講原則。他們最需要的是什麼?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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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它來激勵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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