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救赎论

基督教在伦理教训上与别的宗教大同小异,但在创造、启示与救赎三大方面,基督教端的与众不同,超越同侪,这三大特质是神独有的能力成就的,正如以赛亚书四十章18至26节内,神以创造的能力向假神发出挑战,问它们能否将世界“造成”;在以赛亚书四十一章21章至24节内,神以启示末后必成的事之能力再向假神发问,看它们能否说预言,启示将来的事;又在以赛亚书四十二章1至9节内,神以救赎的大能向假神发出最后诘问,看它们能否在人间施行救赎,言下之意他们绝不可能,所以这三大神独有的权能,使基督教凌驾其它宗教之上。

此外,在这三大伟工之中,只有救赎称为“创世前早为人预备的”(弗一4),在没有创造前已有救赎之意,救赎在创造之前,确是奇妙无比;今在救赎这回事上,神爱人的心端的长阔高深,渊源长远。

一、救赎的前题

1. 人的处境:人离开神,与神隔绝,走上灭亡之路,人也不会自动走向神。

2. 神的心意:神不欲一人沉沦,却愿万人得救(提前二4),因此,祂主动为人拟定救赎大计,使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3. 基督的代死:救恩计划出自神,也出自基督的甘愿,祂到世上来为人舍命,代替人承担罪罚(腓二6~8;可十45),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

二、救赎的步骤

救赎的步骤有五,由神的责任到人的责任,大功才告成:

1. 神的预定:神在自己的“前知”(亦称“预知”)里早已预定救赎大计,祂按部就班作成救赎(弗一4)。

2. 神的律法:神以律法唤醒人对罪的敏锐(罗三20,五20,七9;约壹三4),叫人倚靠神恩得救赎(加三19、22)。

3. 神的呼召:神主动呼召人(约六44),否则人永不自动到神面前;神拣选那些响应(应召)的人赐他们永生(太廿二14)。神拣选性的呼召或呼召性的拣选也视乎人的心田如何(太十三16)。

4. 人的悔改:悔改是人对神的呼召作信心接受(约一12;林前一18~24,此段表示神拯救相信的人,亦即蒙召的人),先有态度上的改变(认罪),再有生命的改变(重生)。

5. 救恩是神人合作:是基于人凭信心接受(弗二8),不是硬性的赐给,也不是横蛮拣选主权的实施(约六47,七37,八24)。

三、救赎的果效

1. 神的公义得以满足(林后五21)。

2. 罪已得赦(来九22;约壹二12)。

3. 人有新生命、新地位(人可坦然无惧到神面前,来四16,十19~20),神人关系和好如初(罗五1~2、11)。

4. 终必享受永生(永生是毛虫生命蜕变成蝴蝶)(罗六23)。

四、救赎的字汇

圣经对罪的词汇众多,叫世人多认识罪的本相;其次是救赎,救赎字汇更进一步说明救赎真理的丰富意义,这些字汇写出一幅完全救赎的画像:

1. 拯救:军事性意义,原指从敌人手中救出来(如士师),今用在属灵上,喻神将人从罪境中救上来(徒四12,十六31)。

2. 救赎:商业性意义,原指奴隶市场的买卖交易,今用在属灵上,喻神将人从罪奴市场中买赎出来(罗三24)。

3. 称义:法庭性意义,原指法官宣判犯人无罪释放,是清白(“称义”)的人,今用在属灵上,喻神宣判人无罪释放得自由(罗三24)。

4. 和好:人际性意义,原指人际间关系的破裂,后和好如初,今用在属灵上,喻神人间的仇敌关系破除,神人和好如恒(罗五1、10;林后五17~19)。

5. 重生:生理性意义,原指生命诞生(“重生”原文亦意“从上头生”),今用在属灵上,喻信徒诞生入神的家庭里,成为神家中的人(约三3、5)。

6. 成圣:宗教性意义,原指人将祭物分别为圣,献给神用,今用在属灵上,喻神将信徒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使他与众不同,有新身分与地位(罗六19;来十14)。

7. 嗣子:家庭性意义,原指“领养孩子”的古代风俗,今用在属灵上,喻神将信徒领养过来,使之永居神家一分子(约一12;罗八17;约壹三1)。

五、救赎的永恒

(一)救赎的确据

人的得救是确定不移的,不是感情作用,而是建立在重要基础上:

1. 圣经的教导(约一12;徒十六31;罗十9~11)。

1.    圣灵的印记(罗八14~16;弗一13~14,四30)。

3. 生命的表现:如内心的平安与喜乐(腓一25~26;彼前四12~13);对神话语的渴慕(彼前二2);价值观的改变(罗十二1~2;腓三7~8);不再喜犯罪(约壹三9);喜爱传福音(林后四13);结出圣灵的果子(加五22~23)等。

(二)救赎的确立

救赎的确立是指“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意见有二:

1.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如亚米念派),常用经文有五:

(1)希伯来书六章6节

答:此段之读者还未得救,故不是失落救恩。

(2)哥林多前书九章27节

答:本段是论奖赏,非论永生。

(3)腓立比书二章12节

答:“作成得救的工夫”是指以行为显出得救的生命。

(4)腓立比书三章11节

答:经文的“或者”原文eipos,意“这样”,参新译本,故是肯定性的表示,非怀疑有没有。

(5)约翰福音十五章2、6节

答:本段经文是论事奉,非指永生。

2. 赞成“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如加尔文派),支持经文众多,主要如下:

(1)约翰福音十章27至29节:我的手、父的手、神所赐。

(2)约翰福音十七章12节:保守、护卫。

(3)腓立比书一章6节:成全这工。

(4)哥林多前书一章8节:坚固到底。

(5)以弗所书一章13至14节:圣灵印记。

(6)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至24节:成就这事。

(7)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3节:保护脱离。

(8)提摩太后书一章12节:保守交付。

(9)提摩太后书二章13节:神不失信。

(10)犹大书24节:保守至终。

六、救赎的专题

(一)旧约信徒如何得救?

1. 赎罪的条件千古不变,是信心的问题(来十一6),因信称义是旧新约信徒得救之法(创十五6;加二16)。

2. 旧约信徒靠祭物(预表救赎)而向神表达信靠及求赦之恩。

3. 他们的得救是期待性(往前看,相信神有方法除去他们的罪刑;新约信徒得救是往后看,接受神在十架上除去罪刑之法),仰望神的弥赛亚完成救赎伟工。

(二)婴孩夭折问题

下面的见解是一般福音派人士的见解,以供读者参考:

1. 死亡是神对罪的审判,婴孩有罪性却无罪行,他的夭折只证明神审判其罪性,非其罪行。

2. 耶稣的死带来赎罪的功效(赛五三11),替代了婴孩因罪性而受之永刑,故此他们的夭折便能自动上天堂,他们的得救是恩典,非信心或悔改的行为(Roy B. Zuck语)。

3. 五祭中的赎罪祭及赎愆祭所预表的,在基督的代死这事上已应验,故此婴孩因罪性所带来之永刑已被赎去。

(三)未听福音者的命运

1. 神从永远到永远要求人对祂有信心,故凡对祂有信的皆蒙悦纳(来十一6)。

2. 神是公义的神,祂不以有罪为无罪(出卅四7),但祂也是公平的,祂的审判也按人对祂的认识酌量施行(路十二47、48)。

3. 神施判的定准有五:按真理、按行为、按律法、按良心、按福音(罗二2、6、12、15、16)。

(四)洗礼可使人得救否?

1.虽有甚多教会主张洗礼使人得救,但圣经却反对此理。

2.提倡洗礼得救者常用经文有四:

(1)使徒行传二章28节

答:“叫”字原文eis是“因着”之意(参王正中编W. Baur《新约希腊文中文辞典》,浸宣一九八六版第一七六页),但若洗礼使人得救,为何彼得在下次讲道时只字不提,参考使徒行传三章19节。

(2)使徒行传二十二章16节

答:先“求告”才洗礼,“求告”是悔改认罪的代名词。

(3)马可福音十六章1节

答:“而”字是“和”字,“信和洗”是两件事。

(4)提多书三章5节

答:“和”字即“就是”,重生的洗就是圣灵的更新。

3.若仪式使人得救,就很难与其它经文和谐,如:

(1)罗马书二章28至29节。

(2)加拉太书二章16节。

(3)加拉太书五章6节。

(4)以弗所书二章8至9节。

(5)约翰福音全书强调信而得救,从没一次提及洗礼叫人得救,连耶稣多次的论证中也没提及(约三3的“水”是指圣灵的洁净工作,如水洗净肉体的污秽,圣灵清洁人灵魂的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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