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圣经论

约翰福音五章2至10节记载,主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一名眼瞎、腿瘸、血枯的人,犹太人都反对主耶稣,说祂破坏神的律法,并妄称与神同等(约五18)。耶稣随即在五方面辩称祂与神同等是理所当然的(约五30~47),其中一项是耶稣引用圣经证明祂是赐人永生的主(约五39),这正是圣经的正确功用。多年后保罗也认同此思想,谓圣经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故此明白圣经的本质是信仰基要神学的第一课。

一、圣经的本质

认识神的第一步,就是认识圣经;认识圣经的第一步,就是认识圣经的本质。圣经的本质有三:它是神的启示;它是神的默示;它是神的权威。

(一)圣经是神的启示

1. 启示是由上而下,是有知教导无知。有知是神,无知是人。

2. 启示是神将人不能知道的事直接或间接告诉人,这启示是关乎神的过去、现今或将来的作为,藉着不同的方法让世人知晓(来一1~2)。

3.神给人的启示可分为二类:

(1)普通启示: 乃是神以自己所创造的世界让人知道祂的存在(罗一20;徒十四13~17;诗十九1),故此普通启示的对象是全人类。

(2)特别启示: 是神以特殊的方法(如用神迹、异象、异梦、天使、显灵、律法、预言……等)让人知道祂的存在,故特别启示的对象在旧约时代是选民以色列,在新约时代则是教会。

因为普通启示有它的限制(如只知创造主的存在,却不知祂是何样子的创造主),故此便有特别启示的必须。

(二)圣经是神的默示

1. 默示是圣灵的工作,圣经是默示表示圣经是神人合作的产品(参徒廿七15、17的“刮去”及“飘去”与彼后一21的“感动”是同字)。

2. “默示”原文带有“神的灵吹过”之意(提后三16),表示神的灵带领着圣经的作者,借用他的文学修辞,正确地将神的心意记录下来(参彼后一21)。

3. “默示”此字指出一个过程及一个后果,是神的灵在感动、在提示、在催引圣经的作者将神的心意无误地写成(参可一12的“催”字)。

4. “默示”背后表示三大效果:

(1)   监督:圣灵引导圣经作者写作时免于错误。

(2)   升华:圣灵引导作者心灵得以扩大认识的领域,并将概念去芜存菁。

(3)   诱导:作者领受圣灵直接传达思想,甚至字句(神学家H.O.Wiley之语)。

(三)圣经是神的权威

1.权威是吩咐、号令、能力背后的一种地位,是无上的地位。

2.权威可分三类:

(1)内蕴的(如国王、君主)。

(2)受托的(如警察、校长、大使、使徒、先知、祭司)。

(3)公认的(如会章、会规、守规、守则、律法、手册)。

3.从这三种权威可见:

(1)内蕴之权可以神为代表。

(2)受托之权可以神的代言人为代表。

(3)公认之权威比作圣经。

二、圣经的正典

(一)“正典”一语本是“量度的竿”(结四十3)

“量度的竿”(启十一1),后来信徒用之比喻作“真理的标准”。

(二)真理的标准来自三方面

1.作者本身是否有受托之权。

2.他的作品与其它受托人的作品是否互相冲突。

3.读者(敬虔团契人士)的信任与接纳态度。

(三)正典的观念来自三方面

1. 神是独一无二的神,祂具有无上的权柄,凡祂所行所言的都具备权威。

2. 神是说话的神,凡祂所言皆赋有权柄;古人曾聆听神说话(如亚当、挪亚、亚伯拉罕、摩西),凡神所言皆奉为正典。

3. 神是授命的神,祂曾吩咐人记录祂的说话(如出卅四27;申十七18,卅一19),故此神的话语自然地成为神的正典。

三、圣经的无误

1.无误乃因圣经作者原是神(启示)及圣灵(默示)。

2.无误只限于圣经的原本,不包括抄本或译本。

3.无误包括圣经记录的每一部分(教义、历史、科学、生活及其它)。

四、圣经的内容

(一)旧约:共三十九卷,以希伯来文及亚兰文写成

1.摩西五经(或称律法书)

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2.历史书十二卷

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上下、列王纪上下、历代志上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

3.智慧书五卷

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

4.大先知书五卷

以赛亚书、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以西结书、但以理书。

5.小先知书十二卷

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

(二)新约:共廿七卷,以希腊文写成

1.福音书四卷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

2.使徒行传

3.保罗书信十三卷

罗马书、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

4.普通书信八卷

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后书、约翰壹、贰、叁书、犹大书。

5.启示录

五、耶稣对圣经的态度

1.绝无质疑(约十35):坚信圣经不能“打破”(“打破”原文意“废掉”)。

2.绝对高举(太五17~18):坚信圣经的话必定应验到底,丝毫不苟。

3.绝对接受(约十七17):坚信圣经是神给人的真理。

4.绝对活用(太四1~11):坚信圣经可抵抗试探。

六、信徒对圣经的态度

1. 摩西:坚信圣经是生命之道,万福之源(申廿八1~2、15,卅15~19),不可增减(申四2,十五32)。

2. 约书亚:坚信圣经绝不落空(书廿三14)。

3. 大卫:坚信圣经是神的灵藉着人说话(撒下廿三14),绝对炼净,正确无匹(诗卅三4,一三八2),功效无与伦比(诗十九7~10,卅七31,一一九9~11、130)。

4. 耶利米:坚信圣经是生命的粮食(耶十五16)。

5. 保罗:坚信圣经是神的灵所默示的果效(提后三16)。

6. 雅各:坚信圣经是神救人灵魂之道(雅一21)。

7. 彼得:坚信圣经是圣灵感动人所写成的话(彼后一21)。

8. 约翰:坚信圣经是神的道,绝对不能增删(启廿二18~19)。

七、圣经的神奇

1. 圣经不只是一本历史书,或只有伦理道德价值的书卷,它也是生命之道,能改变人心,并解决人心灵的需要。

2. 圣经有七奇,使之凌驾世上任何书卷:(1)形成之奇;(2)合一之奇;(3)著作之奇;(4)年龄之奇;(5)普及之奇;(6)销售之奇;(7)保存之奇。

这七奇指出圣经六十六卷不同著作,跨越了十五个世纪,由人间各阶层的人物(牧羊人、祭司、先知、君王、农夫、渔夫),贤愚智不肖,贫富均有,写作风格各殊,文学体裁不一,用字遣词不同,却竟然写出毫不冲突、抵触、矛盾的真理;旧新两约相隔逾千年,可是主题却万变不离其宗,前后合一。自完成后又经历历代暴君的摧残、焚毁,迄今仍是世界销量最大的书籍,真匪夷所思,无他,神的书自有神自己保护之。

3. 最大之奇,神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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