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饒恕而和好 (五)



(五) 5. 受攔阻的禱告  



受攔阻的禱告
「我曾用口求告祂,我的舌頭也稱祂為高。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但神實在聽見了,祂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神是應當稱頌的!祂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也沒有叫祂的慈愛離開我。」 (詩篇66:17-20)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以賽亞59:1-2 )
「他們呼求,卻無人拯救;就是呼求耶和華,祂也不應允。」(詩篇18:41 )
「難道神不聽我的禱告嗎?祂不是都會聽祂孩子們的禱告嗎?」這是我們信心軟弱時,常會產生的疑問。 我們必須接受一個事實:禱告確實會受攔阻。要避免這些阻礙,必須能辨認什麼事會造成這些障礙,避免陷入其中,才能知道神接受我們的禱告。
以賽亞書59:3-8列出15條罪孽和不義,包括殺人、說謊、詛咒、不公義、惡念、惡行、暴戾、不公平等等。這些事都使人與主遠離。至於我們,是我們的罪孳破壞了我們個人與耶穌之間愛的關係。這些罪有如黑雲迷霧一般阻擋了神的聖潔光輝向我們照耀。因為祂的聖潔容不下任何形式的罪,只有通過悔改才能重新撥雲見日。                                   
以賽亞書同章第9-11節列出了罪的結果。凡有罪就必定有其後果。我們的悖逆會把我們曝露在撒旦的魔爪之下:
「因此,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以賽亞59:9-11節)
在我們屬靈道路上,我們都會落入以賽亞所說的光景:我們與耶穌基督的相交受到阻礙,使內住我們心中的聖靈哀傷。 
在第12節:「 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以賽亞59:12節)一切罪和過犯都是違背神的,因為祂是全然聖潔的。罪惡破壞了一切的公平,真理,誠實,和公義。
因為主對祂的子民無條件的愛、憐憫和恩慈,祂為我們設了一條獨一無二的出路——耶穌基督,做我們的中保。唯有耶穌能帶來公義,真理,正直和誠實。這個真理,神曾向以賽亞顯明,如今又藉聖靈告訴了我。
一位常有聖靈充滿的朋友曾親身經歷過這段經文所闡述的真理:她一直致力於要過討主喜悅的生活,但她的禱告生活有阻礙。當神智能的話讓她看到自已禱告得不到回應,是因為受到了攔阻。這啟示大大地震撼了她。她向主哀傷痛悔,直到她確實知道神會垂聽她的禱告。她的阻礙就是隱藏在她的婚姻裡的張力:夫妻倆不是敵對,而是過於獨立,沒有神所喜悅的和諧關係。經歷過一場屬靈的更新和突破,一年之後的今天,她的婚姻重新獲得失去已久的愛、喜樂、和幸福。
神不是不聽我們禱告,而是祂選擇不在我們改變之前回應,惟有在我們重建了與神的關係之後,我們才會看清自己所錯過的一切。那也將激勵我們為了與神同在而躲避罪和不義。
以賽亞書第59章呈現了一個完整的程序:從罪/不義帶來無可避免的後果開始,進而讓我們看到向神悔改認罪的必要性。在這過程中,若不是神豐豐富富的憐憫和慈愛足以填補我們缺欠的正直、誠實、公義和真理,罪所造成的傷害往往是我們無法修復的。罪的荼毒不但會殘害我們,也會使我們周圍的人受到波及,若我們照著聖經的教導生活,遠離罪——不讓罪在我們生命中堆積,受益者何止是我們自己而已,所有我們週遭的人也都會同蒙祝福。
因此我們必須嚴肅看待這事實:我們必須認罪悔改,尋求赦免,這樣才能改變我們的思想,進而改變我們的行為。那麼,察覺自己有罪就要停止禱告嗎?萬萬不是!這時更要切切地與耶穌同在求祂潔淨我們,同時把罪顯明出來。 
雅各在雅各書4:7-10,針對我們當盡的責任給了既好又確切的規勸: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 你們親近 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將喜笑變作悲哀,歡樂變作愁悶。務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雅各書4:7-10)
我們的起點,是從承諾進到行動,我們不再在罪中繼續生活,也不為此抱怨,要採取積極的步驟消除我們的罪,同時恢復與主的美好相交。 
若我們不向神認罪悔改,怎能降服於神呢?為了重建自己,我們必須起身奮戰,打一場屬靈的仗,如此方能徹底悔改並靠耶穌基督得勝。在交戰的過程中,我們也能認清自己的軟弱向天父尋求援助,而天父也會因此回應,對我們伸出援手。
洗手象徵除掉陳舊污跡的決心。當我們決心去掉罪污,我們會為錯誤的動機而後悔, 使我們再能單純地定睛仰望耶穌。這屬靈的覺醒會令我們為我們的罪哀傷,進而更體會我們曾使聖靈何等的憂傷。這一切經歷會幫助我們成為向主完全謙卑的人,達到我們最終極的位置,從主而來的喜悅會在我們被更新重建後,再次充滿我們的心靈。 
感謝主,因你的恩典和憐憫修補了一切破損。